文章播报
福政〔2012〕14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镇规划联席会议制度的
实 施 意 见
为加强福全镇规划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绍兴县规划局基层规划分局(管理所)具体事项的有关意见》和《绍兴县城市规划联席审查会议工作制度》(试行)的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福全镇规划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如下:
一、主要职责
福全镇规划联席审查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审查福全镇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研究、审定福全镇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审定福全镇内主要道路、河道两侧第一视线范围内对景观有重要影响的建设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方案;研究福全镇内涉及安全、环保等特殊或重大项目的规划审批;审查个人建房的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按规定须提交县城市规划联席审查会议审定的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核实确认;其它需要联合审查决定的规划事项。
二、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常任人员和非常任人员组成。
常任人员由镇人大和纪委的负责人、分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镇长,规划分局、城管局、审批中心、国土所负责人组成。镇分管规划副镇长担任召集人,规划分局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
非常任人员根据每次联审会议审查工作的不同需要,分别邀请规划、建筑及相关专业的专家,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规划分局工作人员等若干人员组成。
涉及群众利益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可邀请相关村、企业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参加。
三、会议运作
会议原则上建立每月例会制度,由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会议,重大紧急事项可临时召集。
提交联席会议的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查:
1、规划编制单位或项目法人向镇规划分局提出申请;
2、规划分局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
3、提交联审会议讨论审查;
4、镇规划联审会议纪要作为规划分局对有关项目审批和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我镇有关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规划 联席会议 实施意见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校对:周伟忠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