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党〔2012〕19号
中共福全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根据中央和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和绍县创组〔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指标
分类定级指标主要按照中组发〔2012〕6号文件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分类确定。其中,村(居)原则上参照2011年度“评星晋级”考核标准(福党[2011]75号文件);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7项指标。
二、等级划分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以行政村(居)、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法人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结果统一划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定级采取百分制评分方式,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先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评,后由镇党委审评确定等级。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摸底。结合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进村入企大走访”、“摸实情、干实事、求实效”主题活动和村级组织换届“回头看”,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状况,切实把底数搞清、把问题找准。
2、坚持规范操作。分类定级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
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的程序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广泛听取意见,注重了解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反映,定级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上报结果。
3、建立工作台账。各基层党组织在自查基础上,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镇党委将为每个基层党组织统一建立分类定级台账,定期督促落实,复评定级。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请于4月1日之前将“定级自评表”和“分类定级台账”等报镇组织督查办公室(联系电话:84627122)。
附件:1.村(居)党组织分类定级自评表
2.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自评表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分类定级自评表
4.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台账(村、居)
5.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台账(机关事业单位、非公
有制经济组织)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党建 基层组织 分类定级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印发
校对:杭淑颖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