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的意见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县委关于《绍兴县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计划》,切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根据县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于9月份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组织开展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积极开展以“勤勉履职、廉洁从政、助推发展”为主题、以“八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营造“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良好社会风气。
二、 活动安排
(一)读书思廉。一是利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廉政教育书籍等资料,开展读书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研读廉政法规和有关理论文章,通过每周业务学习、支部座谈、专题讨论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三是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请各单位派人于9月7日前到局监察室领取学习资料。(责任单位:监察室,局机关,各工商所、分局)
(二)案例警廉。加强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积极用身边之事教育身边之人,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搞好典型案件的剖析,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敲响警钟。(责任单位:监察室,局机关,各工商所、分局)
(三)创作扬廉。根据市、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浙江)“鲁迅故里杯”廉政杂文大赛。参赛作品须是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未曾公开发表的原创廉政杂文,要求题材新、构思巧、立意高、语言精、视角好,紧扣时代脉搏、突显杂文风骨,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作品请在2012年9月22日前报工商学会。所有作品由工商学会初步评选后择优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各科所(分局)至少上报作品1件(责任单位:工商学会、监察室)
(四)课堂讲廉。局主要领导要联系实际,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课,加强反腐倡廉形势宣传教育。各基层所也要结合实际, 要积极开设“廉政课堂”,加强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商所、分局)
(五)谈话促廉。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意识,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科室及联系所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在廉政风险查找中廉政风险等级为一级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必须进行集体谈话。通过廉政谈话,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严于律己的意识。(责任单位:各分管领导)
(六)短信传廉。运用短信平台,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及职工发送廉政格言警句,提醒全系统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清廉本色,使廉政教育真正入眼、入脑、入心。(责任单位:监察室)
(七)文化育廉。一要利用各单位的宣传牌、橱窗、大厅内的电子显示屏、电脑屏幕等,定期更换廉政标语警句,随时提醒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二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争创活动,已申报的单位要积极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加强创建,争取出精品,树样板。三要坚持廉政文化与乡土地域文化相结合。组织干部观看廉政越剧《一钱太守》(责任单位:监察室,局机关,各工商所、分局)
(八)社会评廉。结合通过“进村入企联市场”大走访及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各单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对工商部门在行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责任单位:监察室,各工商所、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新载体,积极参与。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廉政文化月”活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率先垂范,充分履职,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机制的整体合力作用,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廉政文化月”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努力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廉政文化月”活动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结合起来,与贯彻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结合起来,与“进村入企联市场”活动结合起来,与“工商文化建设年”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参加县局统一组织的活动,又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特色活动,要求至少自行开展1项以上特色活动,并及时将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总结材料及《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情况信息表》于10月25日前报局监察室。
附件: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情况信息表
1111111111.doc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