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的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开展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的意见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县委关于《绍兴县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计划》,切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根据县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于9月份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组织开展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积极开展以“勤勉履职、廉洁从政、助推发展”为主题、以“八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营造“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良好社会风气。

    二、   活动安排

    (一)读书思廉。一是利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廉政教育书籍等资料,开展读书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研读廉政法规和有关理论文章,通过每周业务学习、支部座谈、专题讨论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三是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请各单位派人于9月7日前到局监察室领取学习资料。(责任单位:监察室,局机关,各工商所、分局)

    (二)案例警廉。加强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积极用身边之事教育身边之人,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搞好典型案件的剖析,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敲响警钟。(责任单位:监察室,局机关,各工商所、分局)

    (三)创作扬廉。根据市、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浙江)“鲁迅故里杯”廉政杂文大赛。参赛作品须是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未曾公开发表的原创廉政杂文,要求题材新、构思巧、立意高、语言精、视角好,紧扣时代脉搏、突显杂文风骨,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作品请在2012年9月22日前报工商学会。所有作品由工商学会初步评选后择优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各科所(分局)至少上报作品1件(责任单位:工商学会、监察室)

    (四)课堂讲廉。局主要领导要联系实际,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课,加强反腐倡廉形势宣传教育。各基层所也要结合实际, 要积极开设“廉政课堂”,加强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商所、分局)

    (五)谈话促廉。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意识,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科室及联系所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在廉政风险查找中廉政风险等级为一级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必须进行集体谈话。通过廉政谈话,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遵规守纪、严于律己的意识。(责任单位:各分管领导)

    (六)短信传廉。运用短信平台,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及职工发送廉政格言警句,提醒全系统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清廉本色,使廉政教育真正入眼、入脑、入心。(责任单位:监察室)

    (七)文化育廉。一要利用各单位的宣传牌、橱窗、大厅内的电子显示屏、电脑屏幕等,定期更换廉政标语警句,随时提醒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二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争创活动,已申报的单位要积极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加强创建,争取出精品,树样板。三要坚持廉政文化与乡土地域文化相结合。组织干部观看廉政越剧《一钱太守》(责任单位:监察室,局机关,各工商所、分局)

    (八)社会评廉。结合通过“进村入企联市场”大走访及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各单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对工商部门在行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责任单位:监察室,各工商所、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新载体,积极参与。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廉政文化月”活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率先垂范,充分履职,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机制的整体合力作用,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廉政文化月”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努力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廉政文化月”活动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结合起来,与贯彻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结合起来,与“进村入企联市场”活动结合起来,与“工商文化建设年”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参加县局统一组织的活动,又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特色活动,要求至少自行开展1项以上特色活动,并及时将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总结材料及《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情况信息表》于10月25日前报局监察室。

    附件:2012年“廉政文化月”活动情况信息表1111111111.doc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311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