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绍兴县工商局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现将《绍兴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绍兴县工商局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县局决定从2012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县范围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并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如下具体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平安柯桥”,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局决定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寿志平
副组长:薛白、朱小坚、章丽琴、丁宝良、王坚、周志康
成 员:孙连仁、杨水龙、戴贤生、陶田龙、冯建国、董根生、陈云兴、房小军、高建华、金国庆、陈继东、朱建根、潘华美、马勤业、缪德法、吴家兴、孙权、陈士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等事宜。各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集中查处一批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形成强大执法声势,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要更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要更精确,维权社会基础要更扎实,坚决防止出现流通环节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推动食品经营诚信自律机制建设;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做到科学消费、理性消费。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打击违法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具体目标:督促食品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辖区内食品流通企业培训率、约谈率、承诺率达到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食品消费投诉和食品案件举报受理率达到100%,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率达到100%;积极排查流通环节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达到100%;强化与公安部门协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严防流通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处置及时率达到100%。
四、工作内容
(一)严格市场准入
要全面审查经营主体资格,一是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始业教育,建立“先培训、后领证”的准入模式,未经始业教育的不准开业;二是对有特别标注要求的乳制品、酒类经营主体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标注的不得从事乳类、酒类经营;三是严格现场核查,对经营场所、贮存条件、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督促自律经营
督促食品经营者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一是指导建立食品行业自律组织,加强教育培训,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推行“红黄绿”三色等级监管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违法行为的,严重失信的评定为红色监管等级,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三)加大抽检力度
充分发挥检测手段的作用,一是县局食品科结合年度检测计划,制订百日行动重点食品检测方案;二是各所(分局)根据辖区实际排摸出需要安排检测的食品品种、品牌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检测、早预防;三是对检测中发现的案件要从快从紧从严处理,要追踪溯源,彻底清查。
(四)借助社会力量
要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作用,积极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以及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活动;二是实行举报重奖制度,借助群众力量,甚至食品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把举报重奖引入工作机制,重视食品消费投诉,在解决投诉的同时对涉及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五)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开展系列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食品违法大案要案。各所(分局)要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辣椒粉及其制品、食用油、茶叶、调味料酒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商场、超市和食品交易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者、乳制品和酒类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未按规定贮存、运输食品以及违法食品广告等行为为重点行为;以学校及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附近区域为重点区域,重点开展好以下系列专项整治:
1、开展一次食品批发经营专项整治。以食品批发市场、总经销总代理、镇街食品批发部为重点对象,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电子化)台账、散装食品标识标签、过期食品处置、贮存条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批发许可项目等为重点,以仓库为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开展一次商场、超市和食品交易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专项整治。以原配料、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标识标签、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过期食品回炉加工、更改生产日期等为整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
3、开展一次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开展全县食品网络交易平台调查摸底,建立网络交易平台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完善食品经营会员审查登记、食品信息公示、信息检查监控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问题食品可追溯、问题信息快处理、买家权益有保护。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分析平台等工具,集中开展网上巡查和违法行为搜索,积极主动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违法线索,加大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惩处。
4、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示范店专项整治。各所(分局)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示范店开展一次以店容店貌、进化渠道、台账登记、制度执行、食品质量、贮存条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对工作下滑但仍符合标准的要加强教育和指导,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摘牌,对有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罚。
5、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食杂店专项整治。检查校园周边食杂店亮证亮照经营和进货检查验收、进货台账记录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坚决取缔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6、开展一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市场主办单位是否落实市场食品安全责任,检查市场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的执行情况,对屡教不改的主办单位、市场经营者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各所(分局)可结合实际,在以上整治内容的基础上开展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格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和细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作,合力开展整治
本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业务线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齐心协力抓好整治行动。食品线牵头负责制订行动方案、业务指导、信息汇总报送、与食安办等单位联系对接;市场线负责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举办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经检线要集中力量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消保线要保持123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的畅通,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夯实维权社会基础,及时受理、分流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广线要加大食品广告监测力度,加强食品广告监管;企管线要加强责任区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无照经营食品行为查处力度;网监线要建立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体数据库,督促其落实食品经营会员实名制,配合查处网上食品经营和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在网络食品监管新领域实现新突破。各所(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者巡查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发现的涉及生产加工环节的线索,要立即向质检等部门通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鼓励知情人员积极举报,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加强指导,促进规范经营
要结合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始业教育,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等自律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建立“红黄绿”等级管理制度,支持鼓励“绿灯”经营单位,坚决关停一批失信违法“红灯”经营单位。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实效
为更好地督促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县局将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在百日行动结束后对各所(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打分,举办百日行动成果展,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
要加强信息管理和舆情监控。百日行动中的信息统一上报县局,不得擅自发布,由县局统一口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所(分局)要每周五向县局上报整治信息,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随时上报。每月5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上月百日行动统计表(详见附件),联系人:徐志良,电话:84126322。
附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统计表
附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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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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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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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查食品经营者 |
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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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 |
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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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查网站 |
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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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捣毁售假窝点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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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获各类食品违法案件 |
立案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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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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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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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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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查获辣椒粉及其制品违法案件 |
立案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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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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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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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网络销售食品违法案件 |
立案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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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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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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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现场制售食品违法案件 |
立案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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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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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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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违法案件 |
立案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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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
件 |
| |||
|
罚没款 |
万元 |
| |||
|
查获校园及校园周边食杂店违法案件 |
立案 |
件 |
| ||
|
结案 |
件 |
| |||
|
罚没款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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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查获问题食品数量 |
公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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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取缔无照经营 |
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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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
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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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吊销营业执照 |
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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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闭违法网站 |
个 |
| ||
|
12 |
移送司法机关 |
案件 |
件 |
| |
|
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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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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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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