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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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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工商局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现将《绍兴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绍兴县工商局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县局决定从2012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县范围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并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如下具体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平安柯桥”,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通过“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局决定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寿志平

    副组长:薛白、朱小坚、章丽琴、丁宝良、王坚、周志康

    成   员:孙连仁、杨水龙、戴贤生、陶田龙、冯建国、董根生、陈云兴、房小军、高建华、金国庆、陈继东、朱建根、潘华美、马勤业、缪德法、吴家兴、孙权、陈士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等事宜。各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集中查处一批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形成强大执法声势,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要更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要更精确,维权社会基础要更扎实,坚决防止出现流通环节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推动食品经营诚信自律机制建设;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做到科学消费、理性消费。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打击违法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具体目标:督促食品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辖区内食品流通企业培训率、约谈率、承诺率达到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食品消费投诉和食品案件举报受理率达到100%,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率达到100%;积极排查流通环节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达到100%;强化与公安部门协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严防流通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处置及时率达到100%。

    四、工作内容

    (一)严格市场准入

    要全面审查经营主体资格,一是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始业教育,建立“先培训、后领证”的准入模式,未经始业教育的不准开业;二是对有特别标注要求的乳制品、酒类经营主体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标注的不得从事乳类、酒类经营;三是严格现场核查,对经营场所、贮存条件、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督促自律经营

    督促食品经营者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一是指导建立食品行业自律组织,加强教育培训,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推行“红黄绿”三色等级监管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违法行为的,严重失信的评定为红色监管等级,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三)加大抽检力度

    充分发挥检测手段的作用,一是县局食品科结合年度检测计划,制订百日行动重点食品检测方案;二是各所(分局)根据辖区实际排摸出需要安排检测的食品品种、品牌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检测、早预防;三是对检测中发现的案件要从快从紧从严处理,要追踪溯源,彻底清查。

    (四)借助社会力量

    要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作用,积极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以及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活动;二是实行举报重奖制度,借助群众力量,甚至食品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把举报重奖引入工作机制,重视食品消费投诉,在解决投诉的同时对涉及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五)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开展系列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食品违法大案要案。各所(分局)要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辣椒粉及其制品、食用油、茶叶、调味料酒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商场、超市和食品交易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者、乳制品和酒类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未按规定贮存、运输食品以及违法食品广告等行为为重点行为;以学校及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附近区域为重点区域,重点开展好以下系列专项整治:

    1、开展一次食品批发经营专项整治。以食品批发市场、总经销总代理、镇街食品批发部为重点对象,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电子化)台账、散装食品标识标签、过期食品处置、贮存条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批发许可项目等为重点,以仓库为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开展一次商场、超市和食品交易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专项整治。以原配料、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标识标签、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过期食品回炉加工、更改生产日期等为整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

    3、开展一次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开展全县食品网络交易平台调查摸底,建立网络交易平台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完善食品经营会员审查登记、食品信息公示、信息检查监控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问题食品可追溯、问题信息快处理、买家权益有保护。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分析平台等工具,集中开展网上巡查和违法行为搜索,积极主动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违法线索,加大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惩处。

    4、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示范店专项整治。各所(分局)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示范店开展一次以店容店貌、进化渠道、台账登记、制度执行、食品质量、贮存条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对工作下滑但仍符合标准的要加强教育和指导,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摘牌,对有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罚。

    5、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食杂店专项整治。检查校园周边食杂店亮证亮照经营和进货检查验收、进货台账记录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坚决取缔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6、开展一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市场主办单位是否落实市场食品安全责任,检查市场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的执行情况,对屡教不改的主办单位、市场经营者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各所(分局)可结合实际,在以上整治内容的基础上开展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格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和细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作,合力开展整治

    本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业务线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齐心协力抓好整治行动。食品线牵头负责制订行动方案、业务指导、信息汇总报送、与食安办等单位联系对接;市场线负责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举办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经检线要集中力量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消保线要保持123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的畅通,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夯实维权社会基础,及时受理、分流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广线要加大食品广告监测力度,加强食品广告监管;企管线要加强责任区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无照经营食品行为查处力度;网监线要建立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体数据库,督促其落实食品经营会员实名制,配合查处网上食品经营和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在网络食品监管新领域实现新突破。各所(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者巡查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发现的涉及生产加工环节的线索,要立即向质检等部门通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鼓励知情人员积极举报,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加强指导,促进规范经营

    要结合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始业教育,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等自律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建立“红黄绿”等级管理制度,支持鼓励“绿灯”经营单位,坚决关停一批失信违法“红灯”经营单位。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实效

    为更好地督促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县局将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在百日行动结束后对各所(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打分,举办百日行动成果展,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

    要加强信息管理和舆情监控。百日行动中的信息统一上报县局,不得擅自发布,由县局统一口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所(分局)要每周五向县局上报整治信息,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随时上报。每月5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上月百日行动统计表(详见附件),联系人:徐志良,电话:84126322。

 

    附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统计表

 

              

 

 


附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

个次

 

4

检查网站

个次

 

5

捣毁售假窝点

 

6

 

查获各类食品违法案件

立案

 

结案

 

案值

万元

 

罚没款

万元

 

 

查获辣椒粉及其制品违法案件

立案

 

结案

 

罚没款

万元

 

查获网络销售食品违法案件

立案

 

结案

 

罚没款

万元

 

查获现场制售食品违法案件

立案

 

结案

 

罚没款

万元

 

查获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违法案件

立案

 

结案

 

罚没款

万元

 

查获校园及校园周边食杂店违法案件

立案

 

结案

 

罚没款

万元

 

7

查获问题食品数量

公斤

 

8

取缔无照经营

 

9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10

吊销营业执照

 

11

关闭违法网站

 

12

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

 

人数

 

13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14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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