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2〕54号
关于对村文化阵地专职管理员
实施考核奖励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健全我镇文化阵地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确保村文化活动中心正常运行,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根据绍县文广新闻〔2012〕92号《关于对村文化阵地专职管理人员实施考核奖励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专(兼)职文化管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每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三、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优秀名额数量不超过6个。)
四、考核方式:先由各村参照考核标准自评,然后由镇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最后由县文广局和财政局进行抽查、暗访。
五、奖励办法:考核优秀的村给予2200元/年,良好的给予1800元/年的奖励,其余的不作奖励。
现将《绍兴县村(社区)文化阵地专职管理员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望各村认真参照执行。
附:绍兴县村(社区)文化阵地专职管理员考核标准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文化 管理 考核 通知
校对:黄天明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