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12〕32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建规范化司法所
自评和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积极推进和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县委办和县府办《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1〕38号)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度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自评和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评。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自评工作由各司法所对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细则》进行。
2、考评。我局将根据各司法所申报情况对今年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要求。请各司法所认真按照县“两办”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好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严格按照标准搞好自评工作,并及时上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考评表”。今年的“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考评表”一式两份,请在
附件: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考评表
绍兴县司法局
附件
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考评表
申报单位: 司法所(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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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项目 |
级规范化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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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总结(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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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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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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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考 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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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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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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