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12〕34号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2年11月15日起至2013年2月9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百日清欠薪维稳暨推进“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大行动。现就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参加“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 高度重视,保证对“大行动”工作的精力到位
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是贯彻
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我县“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的根本要求,更是打造“无欠薪县”城市品牌活动的具体行动。当前我县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方面存在许多新情况,特别是个别企业主“欠薪跑路”现象的性质非常恶劣,是易引起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元旦春节将至,我们要把这项活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精力到位、工作有为。
二、 各司其职,协调推进欠薪维稳和“双爱”大行动
各司法所要在积极参加所在镇(街、开发区)党委、政府组织的全面摸排的同时,有情况就及时开展调处工作。特别是对职工有调处欠薪的诉求,应立即予以受理;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既要在最短时间内调解与欠薪相关的案件,又要及时指导帮助各基层司法所的调解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快、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被欠薪者的法律援助;各律师事务所要督促所属律师及时开展相关案件的代理;宣教科要加大对劳动法规的宣传力度。全系统上下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各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工作。
三、 认真总结,及时做好相关报道和专项检查
为及时推动工作,要将欠薪维稳和“双爱”活动大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影响面较大的案例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室;大行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绍兴县司法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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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司法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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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