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12〕31号
各司法所:
近几年来,全县各司法所和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综合建设水平较高的司法所,至今共有八个司法所先后被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省“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齐贤司法所。
二、 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平水司法所、兰亭司法所、湖塘司法所。
三、 “市级规范化司法所 ”
齐贤司法所、平水司法所、兰亭司法所、马鞍司法所、湖塘司法所、柯岩司法所、漓渚司法所、夏履司法所。
县司法局将对以上八个司法所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希望被命名为省、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其他单位要积极学习先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