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使全镇环境卫生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轨道,全面提升我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省级中心镇、绍兴中心城市卫星城,努力塑造整洁、优美的福全新形象,现就深化“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乡村”,打造“洁净福全”这一工作目标,按照“加强监管、严格奖惩”的工作思路,创新载体设计。通过深入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着力提高人的生态环境意识,健全长效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进程,全面营造“天蓝、山绿、水清、地净、人美”的农村环境面貌。
二、保洁运作机制
在原“村扫镇集”运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区域,强化考核,建立起镇村联动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1、村扫
(1)各村完善垃圾集中堆放点,由清扫人员负责把每日垃圾清扫并收集到垃圾集中堆放点。
(2)各村应配足清扫人员,按每1000人(包括登记在册外来人口)配备2.5名清扫人员最少不少于5人,对每一名清扫人员必须明确责任区域,并上墙公示;对镇级公路(见附件2)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落实专人负责清扫。(全村应配备清卫人员基数详见附件4)
(3)实行“普扫制”。清扫人员实行上班工作制,工作时间内清扫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每天工作不少于7小时(上午6:30—10:30,下午13:30—16:30,不同季节允许各村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做到全天候保洁,责任到人。
2、镇集
各村垃圾集中堆放点的垃圾,由镇负责统一清运到环卫站,进行压缩处理后外运,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每日清运两次,其它垃圾集中堆放点每日清运一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竞赛考核机制
1、洁净乡村竞赛
(1)考核方式。采取“月普查季抽查”考核方式。每季度初,各行政村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1)进行自评后报镇新农村办公室,每月镇环境卫生督查组在各村自评基础上进行普查,普查采用实地踏看检查的方式,根据现场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评分;每季镇政府督查组将进行暗访抽查。
(2)考核内容。保洁责任落实情况、环卫设施配备情况、路面保洁情况、墙面保洁情况、河面保洁情况、公厕保洁情况、垃圾箱保洁情况、生活建筑垃圾堆放情况、绿化带养护保洁情况、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情况、干部巡查情况。
(3)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见附件1)。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即示范村,89分—85分的为合格,即整洁村,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于月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的村,向县农办推荐参加示范村和整洁村的评选。
(4)结果警示。对考核结果实行“亮灯制”。在镇政府醒目位置设置“洁净乡村”竞赛排行榜,建立月度竞赛亮灯制。对90分以上村 “亮绿灯”表彰,89分—85分“亮黄灯”警示,85分以下“亮红灯”整改,每月上墙公布考核结果并张贴考核过程中拍摄的问题彩照,待整改到位后移除彩照。
2、庭院整洁户评选
洁净庭院户评比由镇妇联牵头,制订相关实施意见,对评为五星级庭院整洁户的农户,经镇广电站公示后,予以命名和授牌。
四、补助奖励机制
1、专项补助资金
镇政府按各村2012年派出所登记户籍人口和二分之一外来人口,人均安排50元/年的环境卫生专项奖补资金,根据每月考核评分,分四个季度予以补助,对月考核平均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村全额予以补助,89—85分的村待整改完成后给予80%补助,85分以下的待整改后给予70%补助。每季度初公布上季度考核结果并兑现补助金。(镇级公路补助参照此标准执行)
2、河面保洁补助
在镇环境卫生督查组月度检查考核中,河道卫生被扣分的,按每分3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补助经费(具体见附件3);在经发办农业线不定期抽查中,凡出现河面有漂浮物及水草、河岸堆有垃圾、保洁人员不在岗等情况,一经查实,每次扣除当月补助经费600元/次。
同时,如各村因监督管理不力致使保洁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扣除当月补助经费1000元/次。出现上述情况的,在扣除保洁经费的同时,每次扣当年度镇对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0.1分。河道保洁补助经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发放。
3、其他激励政策
(1)优秀奖。在镇级检查中,每季度连续三个月优秀的,奖励村干部3000元每季度,两个月优秀的奖励1000元每季度;在县级季度检查中,被评为示范村的,奖励3000元季度奖,评为整洁村的奖励1000元季度奖,奖金按季度发放,由各村根据实际自行分配。
(2)进步奖。根据2013年1—4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将全镇22个村按得分高低划分为一、二、三类,其中一类村6个,二类村10个,三类村6个,以此为基数,每季度根据检查平均得分进行排名,与上季度相比,由二类村提升为一类村的,奖励村干部3000元;由三类村提升为二类村的奖励2000元;由三类村直接提升为一类村的奖励6000元。
(3)最美奖。在县级季度“最美”、“最差”评比中,被评为“最美”的奖励2.5万元到村,被评为“最差”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当季度所有补助。
另外,对于考核优秀和不合格的村,将在村干部岗位责任制中相应加减分,具体详见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对于在县级考核、验收、检查中被曝光或降级的,将取消当季度所有补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是巩固农村环境综治成果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各村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职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尽力做好指导帮助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横幅等各种舆论工具,切实提高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改变民众的传统行为习惯,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加强管理,引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居民做好门前三包。要督促做好卫生公约、长效机制的制订和公布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镇环境卫生督查组要切实加强日常指导督查,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的频次、强度和工作质量。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队伍,加强环境卫生村级专职监管队伍建设,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检查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竞赛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4、严格考核奖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纳入行政村村岗位目标责任制、村党组织评星晋级的考核内容,凡存在竞赛组织不力、日常巡查及明查暗访中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多反响大等情况的,将酌情扣减岗位得分直至取消该项全部得分。村(居)整治不力的,将扣减评星晋级得分直至取消评选资格。
六、本意见从2013年1月1日实施,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自行作废。
附件:1、福全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评分表
2、福全镇镇级公路各村分段保洁划分表
3、河道保洁补助费分解表
4、福全镇各行政村环境卫生补助相关基数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