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财政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及下属投融资公司(以下统称“派驻平台”)的财政财务监管和服务,提高政府投融资绩效,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绍兴县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平台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绍县政办发【2012】133号)精神,现将财务总监室、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务总监室的职责
财务总监室主要负责财务总监派驻工作,加强对派驻平台的财政财务管理;及时汇总分析报告各派驻平台的投融资情况、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和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谋;为派驻的财务总监提供服务,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总监的职责
财务总监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相关财经法规和财税政策;协助派驻平台做好投融资相关服务工作;加强派驻平台的投融资情况调研,及时收集分析报送派驻平台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和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协助指导派驻平台做好涉及财政税收事项的联络沟通工作;加强对派驻平台的财政财务监督。
涉及财政税收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立项及相关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审核;建设工程及相关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标底审核和工程变更审核;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批;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其他需要向财政、地税部门申请办理的事项。
财政财务监督重点为:向派驻平台外拨付捐助、资助款和与建设项目不直接相关的支出及借款;派驻平台内部各单位(公司)间的资金划转;其他重要的财务支出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财务总监室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与相关科室(单位)的沟通协调。各科室(单位)要积极支持财务总监室和财务总监开展工作。
(二)财务总监要及时了解掌握派驻平台的财务状况,加强对派驻平台的财政财务指导、监管和服务。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派驻平台提出建议意见并向上级报告。
(三)财务总监派驻原则上1-2年进行轮换,最长不超过2年。
绍兴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