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华舍街道办事处关于街道敬老院
2013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意见
街道敬老院、街道机关各办(中心):
为把敬老院建设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提升服务质量,稳定服务队伍,根据《浙江省乡镇敬老院等级管理评分标准》的要求,特提出街道敬老院2013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经费核拨
按人均6000元/年的标准核定供养经费,用于供养老人的基本生活支出和敬老院日常伙食费、水电费、燃料费、生活福利费、办公费等开支,全年供养经费保底24万元,实际供养老人(含户院挂钩对象)超过40人,每超一人核增6000元/年。各项经费实行年初核定(含工作人员报酬)分月预拨,预拨标准30000元/月,年终结合考核统一结算拨付。
二、工作人员工奖及考核办法
(一)工资、福利、补贴
1.基本工资:院长每月2000元,出纳和厨师每月11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月1000元。
2.福利(含节日费):每人每月100元,端午、中秋、春节每人每节增发100元。
3.值班费:夜间值班费,每人每月80元(院长住宿在院内期间的夜间值班费按每月180元发放),夜间必须保证每天有1人及以上整夜值班。
4.加班费:因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含各类节假日)在单位加班的,酌情发放加班补贴,发放标准为院长40元/天、厨师及出纳35元/天,其他人员25元/天,全年核定最高加班天数为50天,加班情况由院长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每月报街道社事办,加班补贴根据全年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结算发放。
5.通讯费:院长每月补贴50元。
(二)奖金及考核办法
1.奖金设定
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奖金总额为32900元,设总奖金系数为9.4,其中:院长系数为3.4、厨师系数为1.8、出纳系数为1.2、其他人员为1。奖金根据全年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结算兑现。
2.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出现下列情况的,分别进行扣分或升分:
(1)加强安全管理,按规定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抽查无人值班或无故脱岗的,每次扣5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损失较大的,每起扣20分。
(2)加强老人管理,老人之间和睦相处,无打架斗殴、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院内老人外出要有登记、跟踪情况。发生打架斗殴的每起扣1分,违法违纪的每起扣2分。如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老人非正常伤亡,影响较坏的,每起扣20分。
(3)优待入院老人,尽心尽职搞好服务,确保老人吃、穿、住、服务“四满意”,安享晚年。出现老人反映受到打骂、扣减生活待遇等行为,经查实每次扣5分。全年老人满意度测评率低于90%的,扣10分。
(4)加强卫生管理,重视饮食卫生,保持院内(室内)整洁、秩序井然和老人衣被干净整洁。经抽查不达标的每次扣2分,全年不达标三次以上的,扣10分。
(5)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遵守财经纪律,足额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有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产生的,扣5-10分。
(6)加强综合管理,对照《浙江省乡镇敬老院等级管理评分标准》高标准做好各项院务工作。当年获得县级四星级、五星级敬老院受表彰的分别升5分、10分;当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受表彰的升20分。被有关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5-10分。
三、其他
1.财务继续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敬老院所有收入(包括低保金、村居交入、自费缴纳、经营收入、单位赞助等)全额上交街道财政,院长及财务人员应确保各项收费全额收齐。日常工作经费按月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核拨,月底及时到街道会计代理站结报。
2.发生大额固定资产购置和大修理事项的,需事先报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所需经费不列入年度预算。院内支出单笔金额在3000元及以上的,应报街道社事办审批。
3.每月末,敬老院向街道社会事业办上报实际供(寄)养人数、床位使用及经费收支情况,在确保集中供养对象床位供应前提下,由街道社事办统一安排接收老人入院事宜。
绍兴县华舍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