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稽东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高洪水(镇 长)
副指挥:沈百尧(副书记)
方卫利(副镇长)
成 员:杨雪明(派出所所长)
邵文庆(平水质监分局局长)
胡江峰(食药监平水中队队长)
章 群(平水工商所副所长)
尉泽焰(镇卫生院院长)
蒋伟民(教育总支书记)
王尧林(经发办主任)
陈海鑫(党政办主任)
林仁源(社事办主任)
各驻村指导员、各村支部书记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事办林仁源担任,应急电话:85776852.
二、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上级应急指挥部以及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三、具体措施
1.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村(居)、单位要服从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摸清本区域事故情况,并随时将情况报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将有关事故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
2.镇卫生院应24小时轮流值班,对突发事故要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加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3.镇政府及各村(居)干部及时协助派出所对事故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4.镇政府提供专项应急救援资金,以便及时保障应急所需物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6.各村(居)、单位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稽东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