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事故预防这一主线,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自主整治隐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路线,继续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潜在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加快构建符合我镇实际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进一步改善安全环境,为促进辖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基本得到整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和企业自主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多部门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各类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继续实现三个“零增长”,确保镇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
(一)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简易家庭小作坊,出租民房或厂房,重大安全隐患较多,非法违法现象严重等事故多发的地段和区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涉及主体多、监管职能交叉、工作不落实的其他行业领域。
(三)重点单位:高危行业企业;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被列为政府挂牌督办的单位;使用、租用民房改造从事浴室、旅馆、学校或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有厂房或仓库出租的单位。
四、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依法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列支制度的情况;
7、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10、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13、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十小行业。由辖区行政村牵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皮革、小电镀、小熔炼、小化工、小废塑料造粒、小再加工纤维、小食品加工作坊、小涂层(烫金、滴塑、印纸印花)、小复合(植绒)、小粘土砖瓦窑”等“十小”行业专项整治。各行政村对于辖区内的企业里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
2、道路交通领域。由村镇建设办牵头,开展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中小学校车的安全检查,严禁车辆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路口等交通安全。对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
3、消防领域。由派出所牵头,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爆易燃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老住宅小区、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4、建筑施工领域。由城建办牵头,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重点检查在建建筑物、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由经发办牵头,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烟花爆竹、高温高压及剧毒化学品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违法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检维修以及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
6、机械制造领域。由经发办牵头,深入开展汽配、纺机等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外来包工队伍安全管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措施是否到位,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企业或加工场所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防爆、通风、除尘设备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落实。
7、特种设备领域。由经发办牵头,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8、民用爆炸物品领域。由派出所牵头,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3年4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及调查摸底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两年“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部位,按照统一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做好宣传动员,把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落实到位,并对辖区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二)自查自纠及联合整治阶段(5月中旬- 10月底)
1、企业自查自纠。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的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检查整治。各牵头负责人要在前期排查摸底、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严重以及事故高发、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
3、督促指导整改。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线办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总结验收及巩固提高阶段(11月初—12月底)
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组织“回头看”,汲取经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工作,以反面典型教育、推动工作。“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已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度慢、成效差,或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工业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社区组长、各线办中心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副镇长兼任,主要负责协调、联络、汇总工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涉及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全面强化“打非治违”工作措施,实现各监管主体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渠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协调,形成机制。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治本之策,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从源头治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稽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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