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3〕74号
关于开展红十字普及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惠民工程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3〕36号)精神,为确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任务要求,柯桥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红十字普及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红十字普及性培训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3年普及性培训300人。
(二)培训对象:对街道辖区内社区干部、物业公司部分员工完成普及性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普及性培训内容包括心肺复苏知识、创伤的现场救护、常见急症的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现场避险逃生与自救互救等,总计4学时。
2.培训方式:由参加过县红十字会培训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负责对街道社区干部、物业公司部分员工进行普及性培训。
(四)实施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8月份):制定现场救护培训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召开协调会议,分解培训任务,明确各单位职责;完成师资的选拔,确定培训场地,配置培训教学器材。
2.培训实施阶段(9月5日-6日):利用现有师资,根据普及性培训的要求,分两批开展培训,各社区(居)在9月5、6日两天分别安排一半社区(居)干部参加培训、9月5日东片、南片、西片的社区(居)负责通知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派一至两人参加培训、9月6日中片、北片的社区(居)负责通知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派一至两人参加培训,同时完成新的师资培训。
3.总结评估阶段(9月中旬):对培训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和总结,并接受市、县有关部门的考核检查。
(五)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街道负责培训方案的制订、人员组织、场地落实,组织开展普及性培训,购置必要的培训教育模具。
2.师资保障: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师资保障任务。
3.场地保障:由柯桥街道成教中心全程保障培训场地。
4.经费保障:普及性培训实行全免费,所需培训经费及购置培训教育模具所需经费由街道财政承担。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红十字普及性培训,是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的迫切要求,是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公众文明素质的民生实事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为开展培训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街道全面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柯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好师资队伍,柯桥街道成教中心落实好培训场地,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落实好培训人员。
(三)健全机制,全面实施。要建立由街道红十字分会牵头,各单位参与的普及性培训联动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培训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定期开展阶段式宣传,扩大培训工作的影响力。各单位要根据街道制订培训实施方案,及时合理安排人员参加普及性培训工作。
柯桥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