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13〕14号
关于成立绍兴县消费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各消保委分会、监督联络站、消费维权义工:
为及时有效调处化解消费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帮助挽回消费者的损失。根据绍兴县司法局、绍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绍兴县消费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意见》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绍兴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将绍兴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许永兴 陈云兴
成 员:丁 琦 吴建江 陈水江 何祖国
兼职调解员若干名,由全县各司法所所长、各消保委分会会长等组成。
绍兴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消费纠纷案件受理、登记造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陈云兴兼任办公室主任。
绍兴县司法局 绍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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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司法厅, 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大调解”办,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县有关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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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司法局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