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
《绍兴市柯桥区2014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为确保2014年全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2014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绍兴市柯桥区2014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计划》,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2014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市场秩序,有效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巩固GSP认证成果,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2014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市监管办[201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计划:
一、检查时间
跟踪检查时间从2014年4月至11月,每家企业检查的时间原则上安排一天,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检查时间。对拟在2014年申报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企业可不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
二、检查方式:
GSP跟踪检查主要由药械监管科牵头组织,企业所辖基层所(分局)配合参与,每家企业指派2—3名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方式为飞行检查,即预先不通知的检查。
三、检查标准: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附录(《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收货与验收》、《验证管理》)(国家总局公告第3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4〕20号)等要求进行跟踪检查。
四、检查对象:
2014年GSP跟踪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一)2012年6月底前通过GSP认证和复认证且没有实施过GSP跟踪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2014年复认证企业除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
1.2013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为警示和失信等级的企业;
2.2013年跟踪检查时出现严重缺陷项目和发出整改通知书的;
3.有群众举报投诉的企业(经查实为有效举报);
4.违反有关药品法律和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五、检查重点:
(一)最近一次认证或跟踪检查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情况;
(二)企业针对新修订GSP要求各项升级或改造工作情况,包括质量管理文件修订完善情况、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等情况;
(三)企业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实际检查情况与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一致;
(四)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岗位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规定进行培训;
(五)对首营企业、新增首营品种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购销渠道是否合法;
(六)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保存是否完整。验收人员是否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以及数量的核对。药品购、销、存是否与药监部门联网对接,药品购、销、存数据上传率及药师在岗指纹考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七)营业场所药品储存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药品陈列是否符合规定;
(八)重点品种管理情况(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冷藏药品等)。
六、注意事项:
(一)规范操作。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应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上次认证或跟踪检查不合格项目;检查时应认真、仔细并客观、真实地反映检查情况;检查后要填写《GSP认证跟踪检查报告》(附件2),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存在问题,企业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企业对跟踪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检查组书面提交整改报告。如需整改复查的,应书面通知企业,在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组织复查。
(二)严守纪律。GSP认证跟踪检查事先一律不予通知,采用飞行检查的方式,检查员要严格遵守《认证检查员纪律》,廉洁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严格标准。GSP认证跟踪检查应严格标准,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要依法严惩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同时将检查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年度信用评定系统,作为企业年度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依据之一。
附件1:绍兴县2014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2:GSP认证跟踪检查报告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