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区局经检大队、稽查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绍市监管〔2014〕20号文件》精神,区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清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为依据,紧密联系实际,找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乱纪、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清理、自查、整顿、规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降低行政执法的履职风险,为支持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工作重点
对各单位2011年以来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展开集中的清理、自查工作,检查的重点及要求如下:
1.案件管理台帐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案件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已立案但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案件进行清理,补办手续,并在5月12日前办结完毕,确实不能办结的,注明情况书面上报);
3.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及时限是否规范;
4.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是否该移送公安机关;
5.扣押、没收物品的入库、处理是否规范;
6.案件是否如期执行完毕;
7.案卷是否及时立卷归档,包括已执行完毕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销案的、移交其他机关的、移送公安机关的(未归档的,限5月12日前补正)。
三、工作步骤
1.清理自查阶段(2014年4月20日至5月12日)。由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业务骨干人员,结合实际,开展自查活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纠正,并于5月12日向区局法规科上报自查报告以及案件管理台帐。
2.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5月16日至6月15日)。由区局法规、监察、人教、办公室组织对各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期间市局也将组织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3.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6月16日至7月3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行为规范、确保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
2.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办案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自查自纠,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法制、经检机构具体落实,确保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有效开展。
3.实事求是,依法规范。在行政执法自查自纠过程中,不走过场,要敢于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以保证各项执法行为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