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明确部分区域管辖单位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队),区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的工作需要,结合《关于调整部分工商所(分局)管辖范围的通知》(绍县工商〔2013〕27号)文件规定和工作实际,经研究,特明确部分区域的管辖单位及有关工作,请贯彻执行。
一、安昌镇区划内属于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辖的企业(含企业开发的园区、出租的厂房等)由齐贤所管辖。其他区域由安昌所管辖。
齐贤所、安昌所要以有利于工作开展和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为目标,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工作。
二、各所(分局)负责本单位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三、新设所如办公条件允许,请抓紧与相关所做好个体工商户的档案交接工作。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 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