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对全县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是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监督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协助药监部门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根据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条件和绍兴县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每年培训应不少于一次。为提高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法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9月18日,上午8点30分报到,9点开始上课,半天。
地点:县委党校大礼堂(市区延安路大树下)。
三、培训内容:
《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38号令)。
四、注意事项:
本次培训,由各镇(街道)社事办负责通知,社事办主任带队,各镇(街道)医院药房主任配合,随带培训人员花名册集中报到。培训当日交通、中餐请各镇(街道)社事办负责解决,本局按到会培训人数发给每人50元误工补贴及培训资料。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