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做好2007年度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企业、县、镇(街道)医院,民营医院:
为认真做好2007年度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县、镇(街道)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年初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绍县食药监[2007]13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对照《绍兴市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修订标准》(附件1)进行自查分析,对本单位的药品安全信用工作进行自我测评,如实填写《2007年度绍兴县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自评表》(附件2)和《2007年度绍兴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自评表》(附件3),于2007年12月20日前上报我局,逾期不报者视放弃自评机会。
二、各参评单位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其他单位的药品安全信用工作情况,并填写《2007年度绍兴县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互评表》(附件4)和《2007年度绍兴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互评表》(附件5),并于2007年12月20日前上报我局,同上,逾期不报者视作放弃互评机会。
三、本局将提供日常检查和稽查信息,征询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发放《2007年度绍兴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社会测评表》(附件6),做好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社会测评工作。
四、本局根据以上自评、互评、测评情况,结合各单位诚信承诺履行情况,提出各参评单位本年度信用等级初评意见,最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后确定评定结果,于2008年1月份在本局网站予以公告。
五、本局根据最终评定的信用等级,确定2008年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对失信等级的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将进行警示谈话,请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待这次信用等级的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这次自评和互评工作。
附件:1、绍兴市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修订标准
2、2007年度绍兴县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自评表
3、2007年度绍兴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自评表
4、2007年度绍兴县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互评表
5、2007年度绍兴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互评表
6、2007年度绍兴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社会测评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