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药品零售企业:
根据《绍兴市2007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实施方案》(绍食药监发[2007]19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绍兴县2007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计划》,现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各有关实施跟踪检查的企业要认真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标准,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各有关实施跟踪检查的企业于3月15日前将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本企业认证时的不合格项目情况表、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上报我局。
附件:1、 1、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计划
2、药品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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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