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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绍兴县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为此,经研究决定对全县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批发、零售); 2、县、镇(街道)医院及其社区医疗服务站; 3、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厂矿)医务室(每家单位至少一名); 4、胶丸厂、医用氧厂等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二、体检日期及地点: 1、日期:9月3日至9月8日。 2、地点:县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从业人员在所在单位体检,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胶丸厂、医用氧厂的药品从业人员全部到县疾控中心体检(详见附表)。 三、注意事项: (一)被体检人员必须空腹参加体检,随带当日新鲜大便一份,可用塑料袋装。 (二)已有《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请随带《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费按物价部门规定交纳。 (三)各单位要按照我局安排的时间参加体检,特殊情况要变动,可与县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277755 85277772,联系人:徐峰、徐仲林。 (四)体检结束后1个月左右,可到县疾控中心领取《健康证》及体检表,不再电话通知。 附件:2007年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日程安排 (一百份以上不盖章)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2007年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日程安排|
体检日期 |
体检范围 |
体检地点 |
| 9月3日 9月4日 | 钱清、夏履、杨汛桥、柯桥、湖塘 | 柯桥兴越路1356号(华宇医院东侧)县公共卫生中心内一楼体检中心(可乘88路、66路公交车) |
| 9月5日 9月6日 | 齐贤、安昌、华舍、柯岩、马鞍、孙端、陶堰 | |
| 9月7日 9月8日 | 王坛、平水、稽东、富盛、福全、兰亭、漓渚、市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