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柯桥区档案局党组关于开展2015年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5年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绍柯区纪〔2015〕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对我局2015年开展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拓宽监督渠道、防控廉政风险,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实施对象
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方法步骤
(一)诺廉阶段
局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破“四风”要求、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及区委“25条细则”,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岗位特点,在年初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自我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由局党组研究,适时召开全局公开诺廉大会,由诺廉对象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作出公开承诺,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承诺内容,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督。各诺廉对象的廉政承诺请于3月31日前报张如华处。
(二)述廉阶段
年底前由局党组负责召开局年终述职述廉大会,述廉对象根据个人年初承诺内容,对照平时践廉情况,认真回顾总结,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廉,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评判,书面总结材料请于12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评议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