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5]44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不断巩固提升“清三河”工作成效,根据区委办《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工作的通知》(区委办〔2015〕91号),要求全区所有镇(街道、开发区)全部通过“清三河”达标镇(市、区)验收。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民总动员、誓夺大禹鼎”的总体目标要求,严格对照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标准,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全面满足各项验收标准要求,全面实现镇域内河道水环境常态整洁、美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
二、时间要求
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达标镇(街)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向区治水办申报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工作,接受区级验收。
三、验收标准
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7月20日前)
镇、村二级逐级召开全面动员部署会议,力求在最大范围内进行全面发动;逐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对象;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活动,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带动企业、群众参与,着力营造良好氛围。7月25日前,各村(居)要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报镇治水办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二)全面创建(8月10日前)
各村(居)要严格对照创建验收标准,按照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特别对区域内的极个别顽固不化、水质较差的黑臭河,必须突破常规治理手段,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全面满足“清三河”达标镇(街)各项验收指标要求。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与市对区“五水共治”工作考核挂钩,与省授予市“五水共治”大禹鼎挂钩,是今年我市能否夺取大禹鼎的成败所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把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起来,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立即部署,抓紧实施。特别是各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头示范,把最基层干部群众的热情激发出来;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班子,全面落实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工作;要提供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与支持,全力成功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
(二)形成工作合力。镇治水办作为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单位,要按照党委、政府提出的通过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的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各村(居)突破难题。要结合前阶段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六大硬仗”和“十大攻坚行动”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委、区政府将省级“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和达标镇(街)创建工作列入今年“五水共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镇治水办要根据考核办法,结合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分阶段工作方案,强化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限期督办。镇纪委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拖沓、拖延,未按要求落实责任,造成创建目标无法实现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