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投资审计转型全面退出价款结算审计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投资审计转型全面退出价款结算审计实施意见
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署推进投资审计转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浙审投〔2017〕132号)和《关于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工作的若干意见》(衢市审〔2017〕7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审计局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全面退出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投资审计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的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独立实施审计和发表审计意见,认真履行投资审计的监督职责。坚持以科学审计理念为指引,坚持公共投资审计的基本方向,以促进科学发展、推进法治建设、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规范工程建设和市场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揭露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揭示重大管理漏洞和违法违纪等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二、投资审计转型内容
(一)职责转变
通过投资审计转型,实现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结算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投资审计转型工作完成后,其职责主要为:
1.履行对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开展预算和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对我县的重大、重点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3.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质量进行再监督。
4.开展政府投资专项审计调查。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6.其它事项。
(二)退出时间
按照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工作的若干意见》(衢市审〔2017〕75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化县审计局将全面退出价款结算审计工作。此前已接收的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审计项目仍由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此后,原则上将不再接收新的价款结算审计项目。
(三)机构人员
在全面退出价款结算审计工作后,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计中心仍为县审计局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经费保障
在全面退出价款结算审计工作后,审计中心原则上将不再收取审计费,已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项目可按原委托合同由社会中介机构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审计费。县财政局待县审计局投资审计转型工作全部完成后取消审计中心专户,将开展投资审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安排。除在编人员经费外,将留用的聘用人员经费一并纳入预算保障。
(五)中介招标
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审核工作不中断,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统一招标10家甲级社会中介机构(详见附件)从事开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的价款结算审核及其他委托业务。
审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根据招标结果,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工程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相应标准,基本费折扣率为65%(即下浮35%)。工程结算审核收费中超5%以外的追加费用(核增、核减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取,不下浮。
(六)监管机制
1.全面退出价款结算审计工作后,县审计局要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价款结算审核的再监督,将社会中介机构审核情况纳入“开化县投资审计监管系统”管理,新的管理系统于7月1日起开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