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县成品油行业经营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取缔非法,打击违规,消除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等各类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构建部门联动、协调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获得安监、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售柴油且柴油闭环闪点>60°C 除外)、《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禁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
(二)取缔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流动车辆。成品油运输车辆必须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未获得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的加油站点,经查实,一律予以停业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摸底(7月15日前)。广泛宣传无证照从事成品油运输、储存、销售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宣传开展无证照销售汽柴油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芹阳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填写《非法销售汽柴油点及柴油车情况排查表》(附件2),盖章后报开化县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要逐一落实取证。运管、交警部门对流动加油车加强巡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集中整治(7月15日-9月15日)。开展联合行动,对在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证照批发、销售、运输、储存成品油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查封或没收经营设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进行依法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升(9月15日-12月31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构建部门联动、协调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执法打击等常态化监管措施,力争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实现成品油市场监管常态化、持久化。
四、组织领导
成立开化县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国税局,中石化、中石油,各乡镇、芹阳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粮食局,具体负责成品油整治的协调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商务粮食局: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办理情况,对涂改、倒卖、出租以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予以查处;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油品的经营行为予以查处。
公安局: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开展调查;配合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上路执法检查;对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依法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拆除在国有收储土地上的非法售卖点。
规划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以及是否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