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根据民政部《2019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浙江省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衢州市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结合开化县实际以及省、市巡视和审计整改要求,2019年县民政系统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深入推进低保、低边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低边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好民生实事。
二、治理重点
(一)聚焦政治站位不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检查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在低保、低边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收集材料不真实、不完整,入户调查走过场、见面率低等情况;是否存在未实现“一证通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状况;是否存在审核过程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主体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是否存在未开展公示、公告,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虽已公开,但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通而不接,无实效等问题。
(二)聚焦政策落实不快,整治不负责任的脱保、漏保现象。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民救[2018]157号),检查对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低保、低边救助管理;开展2018年低保、低边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是否落实低保、低边渐退期一年的情况,严肃查处低保、低边中的“应保未保”问题。全面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切实兜住困难群众保障底线。
(三)聚焦困难救助不准,整治“应退未退”现象。建立健全民政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将近亲属备案制度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违规、违纪纳入低保、低边情况,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对已受理和已享受的对象应加强抽查复核,加大对“人情保”“关系保”等腐败、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斩断伸向困难群众救命钱的黑手,提高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四)聚焦资金管理不力,提高资金监管水平。检查是否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会同财政部门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是否存在帐号变更不准确、不及时,导致救助资金滞留;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金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4月)
1、在册低保、低边退休人员养老金核查。将3月生效的在册50周岁以上低保、低边对象通过社保部门核查养老金享受情况。建立长效复核机制,一个季度通过社保部门复核一次。
2、全面开展特困、低保、低边家庭成员信息采集。按照《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低边家庭成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开民字〔2018〕1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的通知》(开民字〔2018〕22号),对在册所有特困、低保、低边对象开展家庭成员信息采集,完善系统资料。
3、召开低保、低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在4月底前,县乡两级完成工作部署、业务培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及重点和要求。
(二)专项治理阶段(5月-7月)
1、开展2018年巡视、审计整改问题“回头看”。结合2018年省、市巡视、审计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主要任务有:一是核查动态调整是否到位,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是否已取消救助资格,确保“应退尽退”;二是被取消对象是否真正脱贫,开展被取消对象“回头看”,对确实依然处于低保、低边线下的困难对象,及时进行复核家庭经济状况,对重新符合低保、低边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