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19〕17号)、《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衢市安办〔2019〕23号)和《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县、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工作部署,杨林镇人民政府决定从4月至10月在全县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对象
民宿(农家乐)、旅游景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博物馆、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场所、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场所、施工工地、来料加工点等重点场所。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四)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及被埋压、圈占、遮挡、挪用。
(五)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消防车道不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村民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底前)
1.广泛动员部署。由镇政府组织全体镇干部会议,开展动员部署会,并由各驻村干部到村组织村两委会议,开展工作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10日)
2.全面组织培训。5月上旬前,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组织村干部、网格员、本行业管辖各企业负责人学习《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附件1),说明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报本村、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指导相关人员切实掌握检查方式方法。
3.单位自我查改。5月底前,督促指导村(企业)使用《村(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村(企业),要在村务公开栏(明显位置)向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相关信息,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5月底前,完成自查的村(企业)将自查表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陈祖兴处。
4.严格执法检查。6月至8月,镇政府组织人员力量对完成自查村(企业)开展全覆盖抽查。发现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如实发现隐患问题,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亡人和造成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逐起组织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
5.集中约谈座谈。7月底前,镇政府对本地区发现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管办公室和村(企业)开展集中约谈,通报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责令重新排查,督促严格落实排查各项要求,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8月中旬前,对遗留重大风险未及时整改和新发现重大风险的村(企业),进行警示约谈,讲明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督促其在9月前完成整改或落实严防死守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期间,镇政府将根据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适时组织重点村及企业约谈活动,督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提升整改质效。6月起至专项行动结束,镇政府每月至少开展一轮集中行动,各行政村及企业全覆盖,指导帮助各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消安办要积极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7.行业齐抓共管。各办公室(中心)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积极履行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其中,镇消安办负责与县消安办对接等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以及学校、培训机构、卫生院的专项检查治理检查工作;党建工作办公室,做好相关专项检查期间的各项工作的协调,做好检查的宣传工作,以及组织妇联做好来料加工的消防检查和监督工作;综合督考办公室,做好对镇各办公室和行政村专项检查的督考和监督工作;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组织对各村及企业综合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并做好消防专项检查事项的交办及督办工作;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检查的信访接待和交办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做好企业、市场、建筑工地等方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各村内农林牧畜等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期间经费及物资的保障工作;文化旅游办公室,牵头做好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文化礼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等方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镇养老院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督促所管各村及企业落实自我查改职责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状况。5月份,各行政村(企业)完成自查。6月份起,组织每月1次的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各火灾隐患在国庆节前完成整改或落实管控措施。
8.综合施策推进。镇政府将严格根据县委、县政府“三服务”要求,对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改的守规村(企业),要减少干扰;对违规的村(企业),要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的、隐患久拖不改的村(企业)及其负责人,上报县安委办,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积极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有奖举报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省、市、县、镇四级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快整改,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判定,进行挂牌督办并向媒体曝光。
9.突出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我省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活动总体部署,重点针对16类场所和9类风险,强化社会面管控力度,全力维护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1.实时跟踪问效。镇政府将制定工作评价标准,结合各行政村及办公室(中心)上报情况和镇政府组织的检查稽查情况,及时提炼好的工作做法和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每月对各行政村及办公室(中心)工作实施综合评判,有关情况将定期报县安委办并通报全镇。期间,镇政府将认真梳理有效工作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依托上级各项工作资源,成立由镇长方亮为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叶卫平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消安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相关办公室(中心)要认真落实《开化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专项行动水平。各村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责任到人,逐个节点推进。
(二)紧盯重点,统筹推进。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要将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的具体抓手,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居住出租房(民房)、重点村、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状况。各行政村及办公室(中心)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找准影响本村、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力推进不放心行业、区域、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严格督导,务求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行政村、各办公室(中心)要强化日常检查,各分管领导做好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带头检查、带头落实。要对村(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本次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开展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
各行政村每月20日前将本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报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陈祖兴,联系方式:597018)。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2.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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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9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逐条对应,下同)
(一)检查标准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民宿(农家乐)装修材料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不得采用易燃材料。
2.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用彩钢板搭建的,彩钢板芯材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
3.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做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禁放烟花爆竹,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4.电气线路应敷设在不燃难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及照明灯具周围应采用不燃隔热材料。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饰。
(二)检查方法
1.对疏散走道、楼梯间、设备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等重点部位的装修材料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2.对彩钢板芯材进行采样点燃,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一般情况下,白色泡沫状为聚氨酯泡沫夹心,属于易燃可燃材料;黄色絮状夹心为岩棉,属于难燃不燃材料)。
3.通过查阅建筑原始资料、采样核查等方式,查看建筑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一般情况下,常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为白色颗粒状,遇火迅速融化燃烧)。
4.查看电气线路是否穿越或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及照明灯具周围是否设置易燃可燃材料。
5.对现场装修材料进行燃烧测试,能点燃并持续燃烧的为易燃可燃材料,或查阅装修材料检测报告,确定燃烧性能。
(三)整改措施
1.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成不燃难燃材料。
2.将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拆除或者更换成不燃材料。
3.将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更换;无法更换的,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单位研究明确相关防范措施,特别是应在周边明显位置设置禁放烟花爆竹提示,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应通过动火审批,并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处采取穿管保护(采用阻燃PVC硬质塑料电线套管等)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及照明灯具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分隔。
5.将易燃可燃材料拆除或者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
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检查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