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HKHD00-2016-00001
根据当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县政府决定,关闭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县内)活禽交易市场(经营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县内活禽交易市场(经营区),暂停市场内活禽、鸟类交易,具体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暂停市场外的花鸟经营场所活体鸟类经营,具体由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各乡镇、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