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HKHD01-2016-000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开化县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6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6〕4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经研究,决定实施开化县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加快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总体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发展理念和建设国家公园的战略要求,根据城乡居民屋顶、新建屋顶、光伏扶贫、光伏扶残和机关企业等不同屋顶光伏建设模式,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发展模式,强化试点带动,完善支持政策,分类有序推进我县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建设,使之成为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美观优质的民生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县总体目标为:农村屋顶(含低收入农户、乡村独立住宅屋顶、新农村集中搬迁房、商品房等)光伏建设1.4万户以上,装机4.2万千瓦(每户按3千瓦测算),投资约3.36亿元;其他建筑屋顶(含机关、企业、工商业、学校、医院等),建设光伏42万m2,装机4.2万千瓦左右,投资3.36亿元,总投资约6.7亿元。2016年的建设目标为:农村屋顶建成5000户以上,签约户数11000户以上;新建屋顶建成188户;其他屋顶建设光伏4.7万m2,签约面积32万m2,总投资1.8亿元。(任务分解详见附表1)
二、工作原则
(一)顶层设计,创新机制。把握好政府引导作用,探索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建立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和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屋顶业主双向参与。创新以政府统筹引导,政策资金参股、业主出租屋顶、企业投资运维为主要模式的开发建设体系,实现企业和群众互利共赢。
(二)整合资源,强化管控。整合全县光伏建设资源,按照全县资源分布、功能定位、资源特点和发展阶段的要求,有效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能源、旅游、配电网等专项规划,谋划包装集中连片建设项目,集中对外招大商、招强商。妥善安排目标任务、示范试点、建设时序和重点工作,实现规划一张图,全县一盘棋。
(三)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四边三化”工作,按照不涉及大面积基本农田、不涉及饮用水源、不涉及生态公益林和4A级以上景区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规范化施工,统一电网接入,采用先进技术和高性能材料建设示范工程,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城乡景观风貌。
(四)连片推进,分步实施。以目标为导向,按照年度逐级分解工作任务。按照“试点先行、逐片推进”的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有效突破,逐步扩大的良好势头。在建设期间,每年选择一批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的屋顶资源,集中连片进行开发,成熟一片,推进一片。
三、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