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湾新区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及其他民生工作,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甬前管发〔2023〕10 号)、《宁波前湾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甬前市监〔2023〕27 号)要求,现就2024年第一批“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政策扶持奖励对象为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相关单位。

2.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被列入破产清算、已吊销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

二、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

(一)获得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

申报条件: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七条之规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被认定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

资助标准: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8 万元、5 万元、3 万元的奖励。同一主体按同一年度获得的最高级别进行资助,就高补差,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

(二)实施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申报条件: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初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

2.完成首个认证周期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3.体系管理工作运行良好,有意向参加贯标绩效评价的。

资助标准:对初次通过国家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予每家 3 万元补助;完成首个认证周期再通过认证的,给予每家 2 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

(三)开展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保险

申报条件: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第十条之规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保险的。

资助标准:对每家投保单位按最高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单位当年度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 1 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保险费用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

(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申报条件: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专利、商标质押贷款,且符合《宁波前湾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甬前市监〔2023〕27 号)要求的。

资助标准:对进行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按银行实际计取利息给予最多不超过 50%的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原则,年度贴息总额按借款人实际使用专利、商标质押贷款金额支付的年度总利息计算,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10万元。企业上述贷款不重复享受新区的其他贴息优惠政策。

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通知书或质权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及相匹配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正常结息证明材料(银行盖章为准);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更名材料等);

7.金融机构向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申报年度中符合贴息政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汇总表(附件3,盖章)。

(五)支持高校院所输出专利

申报条件: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推进“质量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转让或者许可的。

资助标准:对新区高校(含高校设立的研究院)、科研机构推动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转让或者许可给宁波市内中小微企业,年度累计20家(含)以上,且当年累计成交到账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按实际到账金额的10%给予奖励,同一主体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转让许可专利相匹配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实际到账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六)支持中小微企业引进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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