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根据省、市、县党委、政府提出的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省、市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10〕20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0〕1号)、嘉兴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迎世博、保安全”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嘉安委〔2010〕8号)及《嘉兴市安监系统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嘉安监〔2010〕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县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健全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盐委〔2010〕2号),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监管措施,进一步抓好各重点行业领域及涉及世博会安全的各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行和我县平安建设的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和强化安保工作,积极推进“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认真执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一系列部署,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开展各阶段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和安保工作,大力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履行安保职责,通过加大行政执法、源头管理、宣传教育和部门联动等工作力度,坚决防止安全生产领域危险人员、危险物品从我县流入上海,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影响波及范围较大的安全生产事件发生,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广泛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58号)文件的要求和我县“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包括全县各镇(区)和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和道路(水上)交通点段,重点检查排查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上交通、船舶修造、冶金有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牵头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时段重点是:世博会召前夕、雨季、汛期、台风、五一、十一、中秋等重点时期和春游、演出、庆典、展会等群体性活动举行时期,同时根据安全生产不同阶段特点和工作要求反复开展。
检查和隐患排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自查、各镇(区)检查、县级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按工作分工由各镇(区)和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二)落实安全监管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严格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安全监管系统将组织开展4次全县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3月份,开展冶金有色行业安全专项执法;5月份,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危险源及危化企业新、改、扩建“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8月份,组织开展全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10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应急预案专项执法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在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和矿山、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旅游等领域内进一步强化对严重违章、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其中重点是:
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三项内容:一是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要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的急弯或弯道反超高、标志标线、行车视距、中央分隔带护栏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桥梁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有否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的承载力、护栏防撞强度和桥堍安全防护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路口、弯道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存在严重道路隐患的道路是否设置防撞护栏、防撞墩、防撞墙等应急防护措施;检查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是否采用设置硬隔离设施的方式限制汽车通行或采取封闭措施,并设置明显、规范的禁令标志。二是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是否纳入重点人车户籍化管理系统,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重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尤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上海的查验;检查农机安全隐患;检查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及农用车、货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装等行为。
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重点要对剧毒、易制毒等重点管控化学品实施严密监控。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掌握重点管控化学品的流向、流量和用途,做到销售(使用)记录有迹可寻。要加大油(气)站、剧毒品等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安全防范,对所属企业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危险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要开展全县性的危化品的专项整治,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定种类化学品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检查、备案和演练工作。矿山要重点检查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的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自查,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爆竹和假冒烟花爆竹的销售,上海世博会期间要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值班制度。实行烟花爆竹管控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实名登记制度和流向管理落实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管控力度。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重点检查各类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船舶、船员持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的情况;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行为情况;各类船舶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
建筑施工。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
其他各类企业(包括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还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三)全面落实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
在世博会召开前夕和举行期间,按照我县世博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在大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突出监管重点,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消除一起”,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镇(区)和责任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坚决限期整改,必须确保整改治理期间不出事故。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和监控手段;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及到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和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各镇、各部门要特别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敏感部位、重要物品(设施)等的反恐怖安全保卫工作。
(四)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和安全生产信息互动制度。
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制度,并要在现有值班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重点时段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应急快速响应需要。同时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保证应急装备和力量配置渠道畅通无阻,实现快速、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充分发挥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作用。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上报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重视化解由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加强对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的领导,县安委办(县安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安委办(县安监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全县各镇(区)安全监管机构的负责人为成员的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监系统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科(电话:86111853,传真:86111853)。各镇、各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健全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相关职能科、室(站、所)等的职责,充分认识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细化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各镇、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出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结合本单位职责范围、工作实际,抓紧分解任务、细化措施,一项一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计划步骤、工作措施、责任人员等内容,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协调指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镇、各部门要把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加强督查及时总结防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要克服可能存在的麻痹懈怠思想和厌战情绪,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投入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牢固树立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为上海世博会的胜利举办保驾护航。根据阶段工作实际,县安委办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四)加强情况交流、及时信息通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世博会召开前夕及“五一”期间、夏季高温及台汛期、“十一”期间等各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5月20日、7月20日和10月20日前上报县安委办,整个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于11月1日前上报县安委办;每月20日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上报到县安委办;各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和其它重大情况及时上报、随发随报。因上海世博会期间安保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2010年海盐县“迎世博、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安全执法行动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