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级各有关部门:
2010年度海盐县政府投资续建项目(含结转项目)建设计划已经海盐县人民政府盐政函〔2010〕13号文件批复同意,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2010年度海盐县政府投资续建项目(含结转项目)建设计划,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计划涉及县建设局、城投集团、城管办、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粮食局、广播电视台、文体局、环保局、工商局、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校、水务集团、开发区管委会、水利局、农经局等单位,共81个项目,项目总投资771134万元,2010年计划投资177635万元(详见附表)。
二、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全面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工程验收制等,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工程廉政建设。
三、每月底前继续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附:海盐县2010年度续建项目(含结转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
盐发改投(2010)28号附表(2010年续建项目(含结转项目)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