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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海盐县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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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0年度海盐县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2010年度海盐县消防工作意见

进一步做好我县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我县2010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紧紧围绕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和第十四届全省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心,认真落实《海盐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大力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0年是实施 “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通过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全县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 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涉世”、“省运”场所无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工作社会化机制

1.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2009年《消防法》宣贯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普及新修订《消防法》及配套制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镇安监站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逐步探索设立“多员合一”的消防安全专管员,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督促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火灾事故,依法严肃责任追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监察。

2.推动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火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县、镇两级防火委协调解决重大、疑难消防工作问题的作用,完善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工商、卫生、文化、三产(旅游)、建设、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重要内容,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公安及消防大队要切实履行赋予职责,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3.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化建设,社会单位落实全员消防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建筑消防设施委托有资质资格的中介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分类制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二)强化实施“防火墙”工程,实现年度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

1.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部署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再排查、再治理,及时铲除新增火灾隐患。具体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危险化学品单位、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做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改工作,确保在630前全部整改完毕。

2.强化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落实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措施,明确各镇和公安、建设、安监、工商、电力、城管、新居民等7部门的整治责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加快推动电气线路改造,增强广大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9月底,使现有居住出租房屋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3.强化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消防安保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对所有涉博活动和重点保障场所进行单位火灾风险评估,对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实施远程监控,对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县消防安全。

4.强化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和推广部署开展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统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和设置,对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实施远程监控。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集中培训,提高值班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消防控制室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消防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和停用等消防违法行为,建立消防控制室运行情况档案。

(三)全面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十一五”规划任务圆满完成

1.确保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继续抓好财政部、公安部30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经费落实。各镇要进一步加大对专职消防队、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应急救援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装备和营房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库,并按项目建设进度落实经费保障

2.确保消防规划、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到位。进一步完善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和城乡一体总体规划,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年内,县政府将对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海盐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组织编制《海盐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各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县市政消火栓达到应建数的100%,并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完整好用。

3.确保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安消防部队承担应急救援工作总体方案》,做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政府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细化完善消防为主承担的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四)着力夯实社会化消防基础,提升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1.提升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工作。落实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建设。完善新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推动村(居)委会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推进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和各项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的落实。

2提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大专职消防队建设,实现公安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积极推动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建成专职消防队,巩固和发展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力量。推动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消防联防队或群众志愿消防队。

3.提升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机关”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全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成果,典型引路,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教育部门应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新居民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业主为外来务工人员配备手电筒、逃生绳、简易呼吸面罩、灭火器等应急器材,使外来务工人员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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