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0年度海盐县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2010年度海盐县消防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我县2010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紧紧围绕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和第十四届全省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心,认真落实《海盐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大力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0年是实施 “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通过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全县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 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涉世”、“省运”场所无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工作社会化机制
1.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2009年《消防法》宣贯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普及新修订《消防法》及配套制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镇安监站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逐步探索设立“多员合一”的消防安全专管员,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督促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火灾事故,依法严肃责任追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监察。
2.推动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火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县、镇两级防火委协调解决重大、疑难消防工作问题的作用,完善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工商、卫生、文化、三产(旅游)、建设、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重要内容,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公安及消防大队要切实履行赋予职责,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3.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标准化建设,社会单位落实全员消防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建筑消防设施委托有资质资格的中介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分类制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二)强化实施“防火墙”工程,实现年度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
1.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部署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再排查、再治理,及时铲除新增火灾隐患。具体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危险化学品单位、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做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改工作,确保在
2.强化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落实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措施,明确各镇和公安、建设、安监、工商、电力、城管、新居民等7部门的整治责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加快推动电气线路改造,增强广大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9月底,使现有居住出租房屋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3.强化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消防安保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对所有涉博活动和重点保障场所进行单位火灾风险评估,对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实施远程监控,对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县消防安全。
4.强化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和推广。部署开展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统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和设置,对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实施远程监控。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集中培训,提高值班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消防控制室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消防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故障和停用等消防违法行为,建立消防控制室运行情况档案。
(三)全面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十一五”规划任务圆满完成
1.确保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继续抓好财政部、公安部30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经费落实。各镇要进一步加大对专职消防队、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应急救援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装备和营房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库,并按项目建设进度落实经费保障。
2.确保消防规划、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到位。进一步完善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和城乡一体总体规划,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年内,县政府将对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海盐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组织编制《海盐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各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县市政消火栓达到应建数的100%,并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完整好用。
3.确保灭火救援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公安消防部队承担应急救援工作总体方案》,做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政府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细化完善消防为主承担的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四)着力夯实社会化消防基础,提升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1.提升农村社区消防建设工作。落实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建设。完善新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推动村(居)委会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推进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和各项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的落实。
2.提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大专职消防队建设,实现公安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积极推动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建成专职消防队,巩固和发展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力量。推动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消防联防队或群众志愿消防队。
3.提升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机关”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全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成果,典型引路,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教育部门应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新居民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业主为外来务工人员配备手电筒、逃生绳、简易呼吸面罩、灭火器等应急器材,使外来务工人员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