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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县工业企业触电死亡事故明显呈多发态势,占目前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75%,其中属机械制造行业的触电事故又占到了触电事故的66.6%(机械制造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占目前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也达75%),尤为凸显出企业用电安全的异常严峻形势。5月份以来,连续发生三起企业触电死亡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三起事故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10年5月18日上午9时45分许,嘉兴兴欣标准件热处理有限公司职工周某(男, 1972年12月生,海盐西塘桥镇人)在该公司热镀车间使用小平板车拉料(螺丝)时,不慎倒地触碰到排风扇的电缆线(触碰处电缆线破损且仅使用绝缘胶带保护),导致破损处电缆线断裂,造成周某触电死亡。
2、2010年7月11日上午9时许,嘉兴市博莱特纸业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副经理夏某(男,1981年1月生,海盐沈荡镇人)在对制浆车间动力配电柜进行维护作业时,因违规未切断电源,导致触电死亡。
3、2010年8月4日,海盐星宇钢材有限公司拉丝车间工人在搬移拉丝机(该机器未切断电源)时不慎将拉丝机启动开关闸压破,导致与被移动拉丝机接触的一侧钢材线圈导电,当日8时30分许该公司拉丝工陈某(男,1979年1月生,四川省乐至县人)在为该处的钢材线圈起吊穿绳时因接触该钢材线圈而触电死亡。
上述3起企业触电死亡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在企业安全用电上的一系列严重问题:
1、企业安全用电的保护装置、措施配备安装不到位。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气工具、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和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恶劣环境场所的电器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者安装不到位;固定式的机械电器设备金属外壳采取接地保护不到位;临时用电线路随意拉扯,导线绝缘层破损、裸露或导线破损、裸露后未及时更换导线而是采取简易的绝缘胶带保护。
2、企业对机械电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不到位,导致机械电器设备陈旧、老化程度加剧,机械电器设备的工况和安全性能降低,加之未及时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3、企业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对用电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不到位,未有效采取预防触电事故防护、保护措施。嘉兴市博莱特纸业有限公司触电事故死者,虽为电工作业人员,却竟然未在作业前进行验电测试(其验电笔于几天前丢失,未及时补配),即施行检修作业,酿成事故。
4、部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用电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安全用电的宣传培训教育不到位,特别是针对夏季高温潮湿、电气设备绝缘性能降低、人体湿度增加、人体皮肤电阻减小、易诱发触电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训比较欠缺。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用电的意识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要自觉提高安全用电重要性的认识,从抓安全投入、选配电工、职工教育、完善制度、排摸整治隐患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吸取事故教训,及时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的培训;要针对矿山、危化、机械、船舶修造、建筑等行业机电设备使用量大、交叉作业等特点,展开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要通过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技术比武、现场讲座等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事故多发、易发的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严禁无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操作。要重视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再教育,着重提高一线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作业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用电管理,彻底排查事故隐患。目前,正值高温雨季,气候潮湿,是触电死亡事故的易发期,必须引起各镇(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单位的高度重视,提高对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工作。要针对今年以来的事故情况,全面分析事故高发的原因,仔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发动职工做好作业现场危险性辨识,切实提高安全作业可靠度,杜绝重复事故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移动、手持电器设备工具使用、临时用电、机械电器设备使用安装维护、用电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安装维护等方面的用电安全管理,彻底杜绝此类隐患的存在。尤其是对使用移动式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防漏电保护装置,并做到用前用后两检查、两效验,确保安全可靠。使用临时用电线路要实行申请作业制度,对线路安全状况每日检查,检查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保证临时用电线路安全运行。同时对临时用电线路要做到定时使用,定期拆除。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三、切实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严格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易发或多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迅速组织检查,狠抓整改,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群死群伤事故,扭转生产安全形势不利局面。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开展以夏季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毒、防暑降温、防汛等为中心的现场作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防止走过场,走形式。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要积极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反三违”活动,对各类“三违”、现场监护不到位和无证操作等不安全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杜绝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等严重违章行为。
四、开展好企业安全用电的专项督查。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县供电、安监、质监、建设、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从严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重点部位和未能彻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从技术上采取有效措施,从管理上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专项督查工作时间为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中旬,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各镇(区)、县有关部门在10月20日前向县安委办作出书面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工业企业触电死亡事故明显呈多发态势,占目前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75%,其中属机械制造行业的触电事故又占到了触电事故的66.6%(机械制造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占目前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也达75%),尤为凸显出企业用电安全的异常严峻形势。5月份以来,连续发生三起企业触电死亡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三起事故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10年5月18日上午9时45分许,嘉兴兴欣标准件热处理有限公司职工周某(男, 1972年12月生,海盐西塘桥镇人)在该公司热镀车间使用小平板车拉料(螺丝)时,不慎倒地触碰到排风扇的电缆线(触碰处电缆线破损且仅使用绝缘胶带保护),导致破损处电缆线断裂,造成周某触电死亡。
2、2010年7月11日上午9时许,嘉兴市博莱特纸业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副经理夏某(男,1981年1月生,海盐沈荡镇人)在对制浆车间动力配电柜进行维护作业时,因违规未切断电源,导致触电死亡。
3、2010年8月4日,海盐星宇钢材有限公司拉丝车间工人在搬移拉丝机(该机器未切断电源)时不慎将拉丝机启动开关闸压破,导致与被移动拉丝机接触的一侧钢材线圈导电,当日8时30分许该公司拉丝工陈某(男,1979年1月生,四川省乐至县人)在为该处的钢材线圈起吊穿绳时因接触该钢材线圈而触电死亡。
上述3起企业触电死亡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在企业安全用电上的一系列严重问题:
1、企业安全用电的保护装置、措施配备安装不到位。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气工具、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和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恶劣环境场所的电器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者安装不到位;固定式的机械电器设备金属外壳采取接地保护不到位;临时用电线路随意拉扯,导线绝缘层破损、裸露或导线破损、裸露后未及时更换导线而是采取简易的绝缘胶带保护。
2、企业对机械电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不到位,导致机械电器设备陈旧、老化程度加剧,机械电器设备的工况和安全性能降低,加之未及时开展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3、企业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对用电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不到位,未有效采取预防触电事故防护、保护措施。嘉兴市博莱特纸业有限公司触电事故死者,虽为电工作业人员,却竟然未在作业前进行验电测试(其验电笔于几天前丢失,未及时补配),即施行检修作业,酿成事故。
4、部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用电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安全用电的宣传培训教育不到位,特别是针对夏季高温潮湿、电气设备绝缘性能降低、人体湿度增加、人体皮肤电阻减小、易诱发触电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训比较欠缺。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用电的意识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要自觉提高安全用电重要性的认识,从抓安全投入、选配电工、职工教育、完善制度、排摸整治隐患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吸取事故教训,及时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的培训;要针对矿山、危化、机械、船舶修造、建筑等行业机电设备使用量大、交叉作业等特点,展开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要通过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技术比武、现场讲座等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事故多发、易发的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严禁无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操作。要重视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再教育,着重提高一线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作业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用电管理,彻底排查事故隐患。目前,正值高温雨季,气候潮湿,是触电死亡事故的易发期,必须引起各镇(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单位的高度重视,提高对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工作。要针对今年以来的事故情况,全面分析事故高发的原因,仔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发动职工做好作业现场危险性辨识,切实提高安全作业可靠度,杜绝重复事故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移动、手持电器设备工具使用、临时用电、机械电器设备使用安装维护、用电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安装维护等方面的用电安全管理,彻底杜绝此类隐患的存在。尤其是对使用移动式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防漏电保护装置,并做到用前用后两检查、两效验,确保安全可靠。使用临时用电线路要实行申请作业制度,对线路安全状况每日检查,检查责任必须落实到人,保证临时用电线路安全运行。同时对临时用电线路要做到定时使用,定期拆除。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三、切实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严格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易发或多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迅速组织检查,狠抓整改,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群死群伤事故,扭转生产安全形势不利局面。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开展以夏季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毒、防暑降温、防汛等为中心的现场作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防止走过场,走形式。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要积极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反三违”活动,对各类“三违”、现场监护不到位和无证操作等不安全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杜绝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等严重违章行为。
四、开展好企业安全用电的专项督查。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县供电、安监、质监、建设、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从严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重点部位和未能彻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从技术上采取有效措施,从管理上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专项督查工作时间为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0月中旬,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各镇(区)、县有关部门在10月20日前向县安委办作出书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