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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进一步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全面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海盐县县级机关部门、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海盐县文化(体育)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聘、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尽其才、人尽其能、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在职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生机和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应聘条件和聘任期限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干部职工均可参加竞聘。
1.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团结务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备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管理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近两年考核在称职以上,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对现任局属单位负责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不再继续竞岗聘用,但享受原有待遇。
聘任期为三年。
三、职位设置
张元济图书馆馆长1名;
县文化馆馆长1名;
县博物馆馆长1名;
张乐平纪念馆馆长1名;
县绮园主任1名;
县少体校校长1名;
县体育馆馆长1名;
县游泳池主任1名;
县人民剧院经理1名。
共计9个职位。
四、实施程序和方法
1.动员布置(6月29日前)。召开局全体机关干部、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及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公布职位、任职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竞聘上岗。
2.公开报名(7月3日前将报名表交局党办)。做好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工作,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7月5日前)。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党委对自荐和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张榜公布。
4.竞聘演讲(7月10日前)。在局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及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参加的大会上,竞聘者进行演讲,主要介绍本人竞聘岗位的理由和竞争优势,对开展本岗位工作的思路以及是否服从党委另行安排的态度等。局主要领导可视情以问答方式对竞聘者进行现场答辩。每人演讲时间为5—10分钟。
5.民主测评(7月15日前)。竞聘对象需经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所占分值为30%;在竞聘演讲的基础上,由机关工作人员按职位要求对参加竞聘者综合素质进行民主测评,所占分值为20%;班子成员对竞聘者民主测评分值占50%。
6.组织考察(7月22日前)。根据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的结果,局党委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局考察组对确定的任职对象再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并进行任前公示。
7.决定任命(7月30日前)。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及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参加的大会,由局主要领导宣读聘任决定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本次竞聘只限于竞聘本单位职位。
2.对竞聘后任职职级低于其竞聘前任职职级的同志,则享受竞聘后的职级待遇,但保留享受其原职级待遇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每年定期对受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受聘者如在聘期内不胜任现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
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局党委研究,应予解聘。
(1)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因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调动工作的。
(4)其他原因不宜聘任的。
5.本次推出的岗位,现任职务行使至新任职人员到岗为
止。
六、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局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县文化(体育)局属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报名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进一步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全面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海盐县县级机关部门、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海盐县文化(体育)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聘、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尽其才、人尽其能、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在职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生机和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应聘条件和聘任期限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干部职工均可参加竞聘。
1.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团结务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备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管理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近两年考核在称职以上,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对现任局属单位负责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不再继续竞岗聘用,但享受原有待遇。
聘任期为三年。
三、职位设置
张元济图书馆馆长1名;
县文化馆馆长1名;
县博物馆馆长1名;
张乐平纪念馆馆长1名;
县绮园主任1名;
县少体校校长1名;
县体育馆馆长1名;
县游泳池主任1名;
县人民剧院经理1名。
共计9个职位。
四、实施程序和方法
1.动员布置(6月29日前)。召开局全体机关干部、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及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公布职位、任职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竞聘上岗。
2.公开报名(7月3日前将报名表交局党办)。做好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工作,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7月5日前)。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党委对自荐和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张榜公布。
4.竞聘演讲(7月10日前)。在局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及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参加的大会上,竞聘者进行演讲,主要介绍本人竞聘岗位的理由和竞争优势,对开展本岗位工作的思路以及是否服从党委另行安排的态度等。局主要领导可视情以问答方式对竞聘者进行现场答辩。每人演讲时间为5—10分钟。
5.民主测评(7月15日前)。竞聘对象需经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所占分值为30%;在竞聘演讲的基础上,由机关工作人员按职位要求对参加竞聘者综合素质进行民主测评,所占分值为20%;班子成员对竞聘者民主测评分值占50%。
6.组织考察(7月22日前)。根据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的结果,局党委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局考察组对确定的任职对象再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并进行任前公示。
7.决定任命(7月30日前)。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及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参加的大会,由局主要领导宣读聘任决定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本次竞聘只限于竞聘本单位职位。
2.对竞聘后任职职级低于其竞聘前任职职级的同志,则享受竞聘后的职级待遇,但保留享受其原职级待遇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每年定期对受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受聘者如在聘期内不胜任现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
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局党委研究,应予解聘。
(1)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因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调动工作的。
(4)其他原因不宜聘任的。
5.本次推出的岗位,现任职务行使至新任职人员到岗为
止。
六、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局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县文化(体育)局属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报名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县文化(体育)局局属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报名表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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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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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聘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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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服从 组织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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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组织推荐者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