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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局有关科(室)、有关企业:
为促进企业信用建设,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经营风尚,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专用软件测评和县工商部门考核审查,并征求税务、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我局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决定认定海盐制针厂等25家企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三年,现予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加强企业合同信用管理,规范合同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为树立我县企业的良好信用形象,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名单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doc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为促进企业信用建设,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经营风尚,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专用软件测评和县工商部门考核审查,并征求税务、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我局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决定认定海盐制针厂等25家企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三年,现予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加强企业合同信用管理,规范合同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为树立我县企业的良好信用形象,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名单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