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增收节支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海盐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增收节支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增收节支的工作要求和收支两条线规定,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增收节支积极性,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增收节支工作实施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一)考核范围为县级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和监督类、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收入考核内容为上述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含执收与使用一体单位收取的政府专项资金,下同)。
(三)支出考核内容为上述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考核激励的方式
以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为考核对象,实行“核定收支、超收分成、减收减支、节支留用、适当激励”的方式。
(一)核定收支是指县财政部门、县物价部门及以上发文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各执收单位上一年度上缴县财政专户(国库)的收入实绩为依据,考虑政策性增减等因素,确定当年收入基数。以零基预算的方法,确定当年基本支出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