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保持了基本稳定。随着冬季的到来,气候寒冷干燥,极端天气增多,加之元旦、春节临近,生产繁忙,客货运输流量大,大型节庆活动较为集中,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所以各镇(街道)、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狠抓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及《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0〕76号)精神,遵照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就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针对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要紧紧抓住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督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地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全年各项控制目标。要对明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节日期间和节后复工等重点时段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为2010年工作收好尾,为明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切实抓好各类事故的防范工作
(一)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管。突出矿山爆破作业、开采作业和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落实,严格分层分台阶开采,认真落实中深孔爆破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施工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县安监局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加油站、油库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销售、储运等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加强防火、防盗、防爆工作,严格执行出入库和流向登记制度,严禁库房超储。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特别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管控;要积极开展“打非”工作,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大力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安全。县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用的行为。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做好冬季防火等安全工作。要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把高楼、商场、宾馆饭店、集体宿舍及出租房、影剧院、医院学校、客运站、礼堂、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浴池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防火设备设施作为检查排查的重点。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坚决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山林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细致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要全面落实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电力、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用电用气安全预防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管辖)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为群众创造安全的休闲环境。同时,有关部门和供气单位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重点防止煤气中毒、管道泄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从生产、供应、管道、使用等主要环节加强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用户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用气和扑救知识的教育,认真维护设施设备,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对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供气、用气。重点做好出租房屋、工地的工棚、街巷门店人员的宿舍、市场临时住房,孤独老人住户等重点部位以及居住平房的房主和外地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用气、用电安全预防工作。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年末岁初大型活动较多,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制度,在策划活动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圣诞、元旦和春节将至,是传统的消费旺季,商场超市促销活动频繁,要加强对商家促销活动监管,督促各类零售企业落实安全设施,完善应急预案。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措施及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使每名员工都能做到“会预防、会报警、会处置、会疏散、会逃生自救”,全面提高安全应对能力。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上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安全,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内道路、桥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随时掌握情况,确保道路桥梁安全畅通。
(六)加强建筑(拆迁)施工安全监管。县建设局、县城投公司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要针对施工单位年底前抢工期、抢进度、安全管理容易松懈等特点,对建筑施工及房屋拆除工地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督促检查企业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重点检查高大型脚手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和冬季消防措施及生活区取暖等安全情况,抓好防护、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明火作业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工作。
(七)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县质监局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自查自纠。要重点检查有关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考核情况,发现违章操作、超期未检、隐患不按期整治的必须予以纠正,严重的应该责令停止设备运行。
其他各部门、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三、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情况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执法行动,深入生产作业一线,深入工厂、工地,以及车站、学校、医院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坚决制止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交通、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宣传普及有关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置的知识,增强广大市民防灾避险能力。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受理举报机制,发挥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作用。
五、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做好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完备有效,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确保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准时、指挥得力、处置及时、科学施救、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值班领导要在岗在位,确保信息畅通。特别是近期我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要及时办理、办好交接工作,安全监管人员要及时补充到位,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按要求履好职、尽好责。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对责任范围内的重点部位加强巡查,落实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执行,特别是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报告;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及时快速处置,确保应急救援的有序、有效展开,事故调查处理的及时进行和社会稳定的切实维护。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