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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指挥协调、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对《海盐县森林消防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新《预案》相比旧《预案》,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队伍壮大。新《预案》遵循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对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从原有的17个成员单位增加到现有的28个成员单位,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队伍大、力量强、协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