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08〕137号]精神,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对全县53个信息公开主体单位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从检查考评的情况来看,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化和完善,绝大多数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较往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具体表现在:
(一)公开意识不断增强,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从检查中看,绝大部分单位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责任科室管理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健全了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如县国税局、县水利局强化考评机制,年初就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将责任分解到各个科室,并与年底满意科室或先进个人评比挂钩,较好地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计划、总结以及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等资料进行分类、建账和装订,台账建设日趋规范。县水务集团、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经局等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手机等媒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
(二)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丰富
大多数单位在开展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时,能够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和群众的实际需求,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如县质监局、县国土局、县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将没有纳入到审批中心服务大厅的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公开,方便公众和企业办事;县经贸局、县人事局、县供电局、县水务集团、县安监局、县行政审批中心等单位及时将涉企政策文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停电停水、安全生产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进一步透明政务信息,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公开申请日益重视,办理程序日趋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