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局(办)、部、所、中心,各行政村(社区):
为鼓励各局(办)、部、行政村(社区)报送高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附件2:2011年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各部门、单位信息基础分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信息宣传考核办法通知
报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常委、副县长吴炳芳。
中共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1年2月22日印发
附件1
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信息宣传工作
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对象
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各局(办)、部、所、中心,行政村及信息员。
二、组织和职责
1、各局、办、部、所、中心等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所明确的专职信息员每周至少上报一篇以上信息,信息统一报送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负责报送信息的审核、整理、编写、上报等工作,并对稿件情况进行统计。
2、信息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度,正确把握每个工作阶段的工作重点及进展情况,真实准确地撰写上报信息,信息报送注重时效。
3、重大事件及反映问题由本委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三、信息上报内容与时间
1、各局、办、部、所、中心、行政村工作动态(一般信息24小时以内上报,重大信息2小时以内上报);
2、需要共同协助的工作安排;
3、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4、工作中的经验体会;
5、反映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6、根据各局(办)、部、行政村的实际,拟写调研报告;
7、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与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8、上级领导来开发区(街道)考察调研工作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9、社会各界对开发区(街道)社会发展的重要建议、对策、预测和研究成果;
10、开发区(街道)重大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和社情民意;
11、县委、县政府专门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12、其他应当通过信息渠道反映的事项。
四、记分标准
1、信息报送分:各局、办、部、所、中心、行政村及规模企业报送信息,经审核,具有一定的质量的但未录用的,每条1分。
2、各局(办)、部、行政村及规模企业上报信息统一由党政办公室整理完善转报县府办或县委办信息督查科,录用后按以下标准计分:本委区报录用每条详讯6分、简讯3分;县委办、县府办以及县级各部门信息刊物录用详讯每条8分、简讯每条4分,滨海新区快报录用详讯每条10分、简讯每条5分,嘉兴市府办及市级各部门录用详讯每条15分、简讯每条6分,省级部门录用详讯每条25分、简讯每条10分。
3、被县级以上其它媒体录用的,另加奖分:县级媒体(嘉兴日报海盐版、滨海新闻版)每条15分,市级媒体(嘉兴日报)每条20分,省级媒体每条30分,国家级(中央)级媒体每条80分。本委网站每条6分,县级网络媒体每条8分,市级网络媒体每条9分,省级网络媒体每条15分,国家级网络媒体(人民网、新华网等)每条30分,其它商业网络媒体每条6分(原创录用6分,转载不得分)。
4、领导批示分:被本委领导批示的每条10分,被县领导批示的每条20分,被嘉兴市领导批示的每条30分,被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50分。
5、调研文章格式正确,质量较好,上报每篇次10分,本级录用或被本委领导采纳每篇计50分,被上级部门录用每篇计70分。
6、不加分的情况:被电视台(广播电台)采用的不计分。
7、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的酌情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