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司法所、本局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
2011年,我县将陆续进行村级组织换届。根据县委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职能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司法行政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把坚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村级领导集体,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有序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县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整合职能资源,以法制宣传为先导,以法律服务为平台,以化解矛盾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法治氛围
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分团要积极为全县提供优质的法制教育课。各司法所要组织法制宣传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聘请讲师团成员、律师、公证员等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法制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结合村级组织换届,举办法制宣传培训班,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着重做好对确定为“五类”人员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增强村干部、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选举工作法律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着力营造依法选举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履行法律服务职能,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把好法律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