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盐县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盐政发〔2010〕61号),进一步培育和促进我县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更好地发挥其在我县工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确保我县“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决定开展“415”工程第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培育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415”工程,促进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改变工业“低、小、散”状况,优化我县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工业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任务。
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基本条件
(一)企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并已获得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增加值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企业投入和发展速度。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要有明确的投入目标,每年发展速度高于全县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基本要求
(一)战略目标要准确清晰。战略目标的确定要形象概括,简明扼要,既要有定性目标,又要有量化目标。量化目标要分解到年度细化指标,形成多层次的目标体系。
(二)竞争策略要直接明确。要综合考虑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技术环境等多种因素,了解国内外标杆企业的发展状况,结合自身的发展定位,制订出更加科学有效的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