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海盐县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提升“两新”建设品位,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休闲胜地”的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现就我县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整治形成水量充沛、水质清澈、水系畅通、水景优美、水境丰富、水岸生动的河道健康生态环境,并在“两新”区域内建成集行洪、排涝、景观、休闲、娱乐、生态于一体的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重塑江南水乡美景,提升农村生活居住环境。
(二)建设任务:从2011年起,以村为单位,以“两新”建设点为基础,实施连片疏浚、集中整治的模式。每年完成不少于每个镇(街道)1个村,共100公里的河道疏浚,绿化不少于30公里,1-2个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二、整治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整治内容: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是对县域内(除县城建成区)的河道、河浜及池塘实施疏浚、绿化建设和新市镇、新社区区域内建设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二)基本要求:
1.河道疏浚工程。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县河道的不同等级及河浜池塘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断面型式和河底高程,进行全面疏浚清淤,确保河底无淤泥堆积,满足防洪排涝安全等需要。
2.河道绿化工程。结合河道周边环境、两岸地形地貌、河面状况,乔灌草相结合、水生与陆生植物相结合,坚持满足功能、美化环境、经济实效的原则,同时应注意对原有树木植被的保护。
3.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在新市镇、新社区建设区域内,选取一定条件的河段,实施全面的综合整治,打造整体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的水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程:
①河道疏浚。参照河道疏浚工程的建设要求。
②水系沟通。根据区域内河道现状布局,按照水网合理、水流畅通的要求,实施必要的水系沟通工程,包括打通断头浜,对部分河道进行新开连通和拓宽改造,清除河道内的沉船、阻水网簖等障碍物,拆除阻水构筑物、涉河违章建筑物等。
③生态护岸。采用植物措施、堆石、轻型砌块、鱼巢、木桩护坡等型式,实施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护岸要充分考虑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满足生物多样性需求等因素,兼顾亲水安全和经济实用的要求。
④河道绿化。参照河道绿化工程的建设要求。
⑤滨水景观。沿河适当布置一些亲水平台、沿河廊道、滨水绿地、生态公园、健身设施、文化小品等景观工程,在美化环境的同时,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需求。滨水景观工程应与沿河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相协调,彰显地方特色。
三、加强综合整治管理
(一)执行规划控制。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必须编制县级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规划由县水利部门根据《浙江省县(市、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新市镇“1+X”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及各镇(街道)建设思路,统筹考虑,科学谋划。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建设依据,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严格按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期限实施工程建设。
(二)严把初设程序。各镇(街道)要以批准的规划为依据,以村为单位,编制河道疏浚工程初步设计;以项目为单位,编制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报县发改局和水利局,由发改局组织评审,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如涉及到征地、环评、水保等相关环节的,还应严格履行相应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