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级、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控引导作用,促进我县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根据浙经贸资源[2011]387号和嘉财建[2009]3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新墙材生产、应用、农民住房具有示范作用及推广价值。经研究决定:将县级、镇级和新农村建设使用新墙材应用示范计划安排在以下八家单位作为试点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
A: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
B:海盐海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C:海盐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D:浙江中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E:浙江申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F:浙江海泰克铁道器材有限公司
G:浙江毅林电子有限公司
H:浙江晶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I:海盐县于城集镇新农村拆迁农居
二、项目名称:
A:宿舍、造纸、脱硫、制浆等车间及办公楼
B:海伦花苑商住楼一、二、三期
C:宾馆主楼、裙楼及三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