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2011年武原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2011年武原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街道食安委与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签订的《2011年度武原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县政府、县食安委下达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及《武原街道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科学有效考核各村、社区及有关监管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依据《海盐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盐政办发〔2006〕67号),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各级、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力度,使全街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市场得到净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各级监督能力显著提高,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要。确保全年不发生Ⅳ级(含Ⅳ级)以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10人(含10人)以上的“瘦肉精”中毒事件,不出现“红色警告”等级的区域性或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
二、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责任单位。
三、考核期限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