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关于制定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报告
海盐县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继续深化海盐县新居民事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海盐”、“法治海盐”建设,《关于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启动工作的通知》(盐法治办[2011]10)要求,结合我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现报送你办。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
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
为继续深化我县新居民事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和新居民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推进“平安海盐”、“法治海盐”建设,根据《海盐县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本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紧紧围绕新老居民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新居民的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为广大新居民学法用法和提高法律素质服务,为推进“平安海盐”、“法治海盐”建设服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新居民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新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培养和强化全县新居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新居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新居民事务系统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我县新居民具体实际,树立新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市场、进工地活动蓬勃展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全方位推进全县新居民事务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三)加强新居民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守法教育的宣传,重点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内容,告诫新居民要遵纪守法,做到“三不”即:不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聚众阻塞道路破坏交通秩序或者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和社会秩序;不以身试法,不参与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防抢、防盗、防骗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新居民抵御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三是举报违法犯罪的宣传,敦促一批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四)深入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新老居民和谐共处,社会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提高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学习宣传人口计划生育、道路交通、市容卫生等涉及公共管理、公共秩序及公共规则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新居民现代文明意识;学习宣传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民主自治、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服务,加快新居民参与社会管理、自我管理和推进服务创新的步伐;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健全法律顾问体系,引导新居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