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行政村(社区),相关企业:
现将《西塘桥街道创新新居民服务管理体制做好新居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塘桥街道创新新居民服务管理体制做好新居民计划
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海盐县委、县政府《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盐委办〔2011〕48号)和海盐县计生局印发《关于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盐计生领〔2010〕3号)的要求,结合西塘桥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新居民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以维护新居民的合法权益为主线,通过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逐步深化,建立健全新居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新居民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新居民与本地居民和睦相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基本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新居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居民服务管理新体制。通过制定实施新居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立健全新居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体系,实现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新居民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改革新居民综合服务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在街道设立新居民事务所;村(社区)及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新居民工作站,按照500:1的比例建立新居民协管员队伍,经费由县财政负担。街道新居民事务所 、村(社区)新居民工作站均有街道计生办主任、村(社区)计生服务员兼任副所长;新居民事务所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其工作职责,做到职责纳入;村(社区)及相关企业将新居民计划生育作为新居民综合服务管理的考核内容,做到考核融入。
明确村(社区)及相关企业的职责。认真贯彻海盐县委、县政府《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盐委办〔2011〕48号)的要求,不断完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探索建立“政府统筹、统一登记、计生服务、部门协作”的新居民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形成村(社区)及相关企业协同推进新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合力。街道计生办根据县计生局提出的新居民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针对本街道特征研究提出新居民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落实国家规定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加强对新居民的生育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新居民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西塘派出所与街道计生办建立经常性联络、定期督查和信息共享机制。新居民事务所按照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应用、绩效统一考核的要求,做好新居民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登记,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信息采集的准确率。按照一职多能、综合管理的原则,落实新居民协管员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完善居住证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计划生育审核把关机制。卫生院将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妇幼保健、生殖健康工作内容,落实B超查孕查环、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在每月3日及时向街道计生办通报新居民怀孕、生育和学龄前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中、小学校实行计划生育新居民的子女优先入学,并定期向街道计生办通报在校新居民子女的信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相关企业按规定将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农民工培训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落实新居民休假及健康检查等待遇,定期与街道计生办交换务工人员信息。街道财政部门将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落实新居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为重点,在全县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深入研究依附于原户籍制度的各项政策,加快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与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衔接,着力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以及新居民育龄妇女、党团员等登记管理制度。
完善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相匹配、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公共财政供给能力相适应的居住证制度政策,统筹兼顾新居民与本地居民利益,推动新居民与本地居民和谐融合。
(二)全面推进新居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1、宣传倡导服务。免费为新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通过开展新居民婚育阳光课堂、企业生育文化建设、广场咨询等活动,积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保障新居民从正确渠道知晓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权利和义务;每年在人口学校举办2期计划生育培训班,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青春期性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新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新居民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计划生育服务。在街道计生办、卫生院及新居民事务所计生窗口,免费为新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做到街道计生办、新居民事务所、各村(社区)和企业均有免费避孕药具供应。依法免费为新居民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提供《浙江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并负责通报。到2012年,新居民在西塘桥街道接受免费服务的比例率达到95%以上,新居民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孕环情检查率达到90%以上,新居民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
3、.优生优育服务。将新居民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等项目实施范围。在现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新居民育龄夫妻,可免费享受婚前医学检查。持有《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的新居民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享受孕前优生检测。到2012年,符合条件的新居民育龄妇女获得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等项目服务率达到80%以上。组织开展新居民婴幼儿早期启蒙活动。积极做好宣传倡导工作,杜绝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新居民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