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局(办、部、所)、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优化服务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心向党、意相融”2011年度新居民宣传服务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按照“控制总量、改善结构、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的工作总要求,发挥各部门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我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活跃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维护新居民合法权益,提高我镇新居民的综合素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居民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10年6月。
三、活动项目及安排
(一)组织开展新居民宣传服务月集中宣传活动。
1.组织新居民宣传服务月广场咨询服务活动。6月25日,在东海花苑商业广场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法律援助咨询、消防安全生产咨询等活动,提高新居民的安全意识。
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浙江省流动人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海盐县新居民居住证政策》等学习宣传活动。利用舆论媒体、宣传橱窗、横幅标语、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大讨论等形式,积极组织法律法规宣传。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以每月10日的反“两盗”宣传为契机,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出租房、进学校、进工厂、进工地活动;由派出所兼职法制校长对在校学生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好校园内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新居民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组织开展关爱新生代新居民活动。
1.开展新居民子女暑期安全教育。为新居民子女开设相关讲座,组织新居民子女实地参观;编制“写给新居民家长的一封信”宣传页,在新居民中广泛发放,要求新居民家长对其子女开展暑期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在清查出租房屋时,开展新居民子女安全教育活动。
2、组织新居民子女进图书馆。为进一步丰富新居民子女课余生活,决定在暑期组织新居民子女到滨海中学图书馆进行课外学习。
(三)组织开展困难救助和创业帮扶活动。
1.根据《海盐县新居民困难救助基金使用办法》(盐新居民〔2009〕22号),对因遭遇意外事故、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新居民实施困难应急救助,及时排查上报。
2.开展新居民创业服务活动。从6月份起,开展新居民党员群众创业需求调查和创业扶助贴息项目公开征集活动,将新居民创业调查信息纳入县“助创富民”信息库,并把新居民创业项目纳入全街道创业扶助范围。适时开展对新居民创业扶助项目进行授信活动。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新居民党员群众纳入创业培训对象范围。
